关于表扬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2-16     发文机构:

眉彭府函〔2018〕23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2017年,各乡镇、街道,区级各单位、部门共同协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切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10条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均完成年度水质考核目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委办公室等20个先进集体和袁贵洪等3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新绩。希望各乡镇、街道,区级各单位、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勇担职责,认真完成流域各项治理任务,为美丽寿乡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附件

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区委办区政府办

区委农工办区经信局

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农牧局

彭山国土分局区林业局

区治理办凤鸣街道

彭溪街道青龙镇

公义镇谢家镇

牧马镇观音镇

江口镇保胜乡

二、先进个人(30名)

袁贵洪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丁越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罗建斌区政协秘书长

梅勇区政协法联委副主任

张明亮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梁卫东区委组织部远教中心主任

徐莉莉区委对外宣传新闻中心主任

徐攀区委统战部工作人员

陈婷区政府办工作人员

成钢区经信局副局长

龚涛区环保局局长

刘超区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卓柯区农牧局团支部书记

罗方成彭山国土分局党组成员

丁纪边区林业局退耕还林工作组副组长

杨洪水区接待办接待股股长

刘晨区河长办工作人员

黄旭程区河长办工作人员

余浪彭溪街道治理办主任

刘伟牧马镇镇长

孙磊公义镇副镇长

汤忠涛武阳镇民政办主任

陈永国武阳镇工作人员

潘绍宇江口镇工作人员

巨晓峰黄丰镇党委书记

袁长清黄丰镇治理办主任

肖敏锦江乡党委书记

廖连新锦江乡环保所所长

杨星义和乡纪委书记

包恒华保胜乡副乡长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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