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三届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眉山市彭山区“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数据共享不足、业务协同不畅、推广使用不充分等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全区政务服务“联、通、办”能力,根据国家、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要求,结合彭山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争创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

(一)争创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积极组织开展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科学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创新创造力度,推出一批创新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按照创建内容、评分细则认真准备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传创建工作,力争首创即成。〔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0月底前完成资料上报,年底接受现场验收〕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致

(二)持续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区级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方案的函》(川数中心函〔2021〕32号)要求,对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实时对事项动态进行认领、配置、发布,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全面梳理依申请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给付事项、行政奖励事项、行政裁决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各项要素,录入新版事项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对照省、市行政事项许可清单(2022年版)梳理区、镇(街道)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新增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梳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统一材料名称(含政府部门证照、批文、证明材料等)、来源渠道、示例样表、空白表格等要素。按照“全省统一、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规范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细化行政许可办事情形。针对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多种办理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的情况,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最小颗粒度”梳理,进一步细化办事情形,逐一精准配置申请材料,推动同一事项办事情形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企业群众按情形引导提交申请。〔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方式,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全覆盖。开展线下政务服务专项检查,重点对区、镇(街道)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一体化平台情况和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类型、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服务标准一致性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整改和日常检测反馈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推进〕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三减”

(六)梳理申请材料减免。对可采取电子证照调用、数据共享核验、告知承诺、行政协助等方式减免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减免清单,逐项明确申请材料减免方式、实施路径等,并向社会发布,实现材料减免率不低于40%。〔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七)推动实现“全程网办”。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天府通办”彭山区分站点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不低于80%,“零跑腿”“最多跑一次”占比超过90%。〔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八)推动“一证一照办”。梳理只需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的事项,形成本地区本行业“一证一照办”事项清单,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九)完成省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配置。对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一件事一次办”指导清单(网址链接:http://www.sczwfw.gov.cn/col/col49789/index.html?areaCode=510000000000),逐一对“一件事”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证照发放等跨部门流程进行再造,编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确保办事指南准确率100%,实现100%网上可申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样板。在209项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基础上,新推出101个“一件事”,并推动企业群众重点关切的20个“一件事”高效办理。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参与部门、工作机制、系统对接、实时步骤、试点要求。制定线上线下“一件事”业务办理参考流程,统一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完成相关事项申请表单电子化以及所涉及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融合对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一)配置“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按照线上线下服务一致原则,参照“一件事”业务办理参考流程,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进行流程配置,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全面巩固系统对接成果

(十二)提高注册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加强宣传,提高个人和法人用户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客户端实名注册数量,指导用户进行软件使用操作,提升用户活跃度。非涉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省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全流程监管。8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抓好“好差评”工作,争取满意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持续推进〕

(十三)强化一体化平台分站点建设。持续优化“天府通办”彭山分站点建设,积极推动符合国家标准、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分站点。全区接入省一体化平台电脑端、移动端的便民服务应用数量均不少于10个。〔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域网办”。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项目行政审批主线事项100%网上办理,提升办件覆盖率,办件准确率达100%。全面推动勘察设计、数字审图、多规合一、水电气信报装、中介超市、方案联审、区域评估、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辅线模块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宣传引导规范中介机构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事项。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规范完善全流程审批管理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持续推进〕

六、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推广使用

(十五)实现电子证照实时归集。强化电子证照全流程管理机制,按照《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除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外,其他部门业务系统对电子证照生成及使用过程中的材料进行电子归档,并通过存量实体证照电子化和电子数据证照化的方式,在省一体化平台中全量归集电子证照数据,确保电子证照及照面信息实时查询和调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持续推进〕

(十六)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和亮证。对照国家下发证照目录清单,梳理本行业具备共享、亮证能力的电子证照,逐一明确电子证照的数据应用方式、完成时限等。〔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十七)探索电子印章和社会化使用。完成区级部门及镇(街道)政府电子印章或审批专用章申请、制作和授权,可捆绑关联加盖到电子证照。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免费提供电子印章。〔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持续推进〕

七、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

(十八)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按照省、市“一网通办”考核要求及时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目录有效率100%、及时更新率100%。〔牵头单位: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推进〕

(十九)全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全面完成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以及数据实时汇聚、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公积金、交通出行、水电气等重点部门(单位)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高频热点服务应用全部接入“天府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八、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二十)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相关自助终端入驻社区、银行、园区、商务楼宇、邮政银行电信网点等场所,推进“就近办、马上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持续推进〕

(二十一)建立帮办代办机制。推行“一网通办 邮政送达”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群众免费邮寄、邮政送达文书”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代审批资料的上门揽收、审批结果文书、证照邮寄等服务,让企业、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持续推进〕

九、工作要求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性,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工作发现的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十三)落实工作责任。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及时跟踪各项任务进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间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问题反馈,承担本部门推进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

(二十四)强化跟踪督促。坚持用数据说话,实时开展能力巩固提升工作的跟踪评价和情况通报,开展周统计、月通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度,建立健全“两书一函”制度,坚持晾成绩单、晒排名表、发提示函,安排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部门)在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例会上作检视发言,对连续两次通报滞后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眉山市彭山区“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争创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

争创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

积极组织开展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科学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创新创造力度,推出一批创新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按照创建内容、评分细则认真准备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首创即成。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资料上报,年底接受现场验收

2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致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方案的函》(川数中心函〔2021〕32号)要求,对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实时对事项动态进行认领、配置、发布,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全面梳理依申请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给付事项、行政奖励事项、行政裁决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各项要素,及时认领事项,并编辑录入新版事项管理系统。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3

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对照省、市行政事项许可清单(2022年版)梳理区镇(街道)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新增其他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统一材料名称(含政府部门证照、批文、证明材料等)、来源渠道、示例样表、空白表格等要素。按照“全省统一、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规范申请材料。

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编办

区司法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

细化行政许可办事情形

针对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多种办理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的情况,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最小颗粒度”梳理,进一步细化办事情形,逐一精准配置申请材料,推动同一事项办事情形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企业群众按情形引导提交申请。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5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方式,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统一网上办事入口,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全覆盖。开展线下政务服务专项检查,重点对区、镇(街道)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一体化平台情况和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类型、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服务标准一致性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整改盒日常检测反馈机制。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持续推进

6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三减”

梳理申请材料减免

对可采取电子证照调用、数据共享核验、告知承诺、行政协助等方式减免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减免清单,逐项明确申请材料减免方式、实施路径等,并向社会发布,实现材料减免率不低于40%。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7

推动实现“全程网办”

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天府通办”彭山区分站点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不低于80%,“零跑腿”“最多跑一次”占比超过90%。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8

推动“一证一照办”

梳理只需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的事项,形成本地区本行业“一证一照办”事项清单,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9

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完成省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配置

对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一事一次办”指导清单,逐一对“一件事”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证照发放等跨部门流程进行再造,编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确保办事指南准确率100%,实现100%网上可申报。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0

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样板

在209项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基础上,新推出101个“一件事”,并推动企业群众重点关切的20个“一件事”高效办理。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参与部门、工作机制、系统对接、实时步骤、试点要求。制定线上线下“一件事”业务办理参考流程,统一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完成相关事项申请表单电子化以及所涉及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融合对接。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1

配置“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

按照线上线下服务一致原则,参照“一件事”业务办理参考流程,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进行流程配置,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2

五、全面巩固系统对接成果

提高注册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持续加强宣传,提高个人(法人)用户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客户端实名注册数量,指导用户进行软件使用操作,提升用户活跃度。非涉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省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全流程监管。80%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抓好“好差评”工作,争取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推进

13

强化一体化平台分站点建设

持续优化“天府通办”彭山分站点建设,积极推动符合国家标准、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分站点。全区接入省一体化平台电脑端、移动端的便民服务应用数量均不少于10个。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4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域网办”

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项目行政审批主线事项100%网上办理,提升办件覆盖率、办件准确率。全面推动勘察设计、数字审图、多规合一、水电气信报装、中介超市、方案联审、区域评估、多测合一、多评合一等辅线模块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行,宣传引导规范中介机构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事项。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规范完善全流程审批管理机制,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区住建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持续推进

15

六、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推广使用

实现电子证照实时归集

强化电子证照全流程管理机制,按照《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除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外,其他部门业务系统对电子证照生成及使用过程中的材料进行电子归档,并通过存量实体证照电子化和电子数据证照化的方式,在省一体化平台中全量归集电子证照数据,确保电子证照及照面信息实时查询和调用。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推进

16

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和亮证

对照国家下发证照目录清单,梳理本行业具备共享、亮证能力的电子证照,逐一明确电子证照的数据应用方式、完成时限等。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7

探索电子印章和社会化使用

完成区级部门及镇(街道)政府电子印章或审批专用章申请、制作和授权,可捆绑关联加盖到电子证照。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免费提供电子印章。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推进

18

七、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

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

按照省、市“一网通办”考核要求及时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目录有效率100%、及时更新率100%。

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持续推进

19

全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全面完成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以及数据实时汇聚、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公积金、交通出行、水电气等重点部门(单位)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高频热点服务应用全部接入“天府通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0

八、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模式

推动政务服务相关自助终端入驻社区、银行、园区、商务楼宇、邮政银行电信网点等场所,推进“就近办、马上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推进

21

建立帮办代办机制

推行“一网通办 邮政送达”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群众免费邮寄、邮政送达文书”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代审批资料的上门揽收、审批结果文书、证照邮寄等服务,让企业、群众少跑路、不跑路。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持续推进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