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5)号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前期筹备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19〕41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掌握彭山文化旅游资源,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

分为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两大部分。

(一)文化资源。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标准,主要对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六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二)旅游资源。依据《四川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主要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历史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购品(文创产品)、人文活动八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二、普查范围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区划范围内。

三、普查时间

2019年11月1日—2020年4月30日。

四、工作原则

(一)普查方法。坚持普查与调查结合,对各部门、各行业掌握的资源数据,通过梳理调查归类入库资源数据平台;对各地尚未发现、但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文旅资源,通过实地普查填报资源数据。

(二)人力组织。坚持全区各镇(街道)联动齐抓、部门协同共推、公众参与共享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高效精简、务实专业的普查队伍。

(三)资金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四)时间安排。坚持同步推进,突出重点,力争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五、工作进度

预计本次普查工作需要182日,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阶段类型

时间

工作内容

1

筹备阶段

2019年11月1日—

11月20日

成立普查工作机构,确定机构工作人员。

2

普查阶段

2019年11月21日

2020年3月31日

①2019年11月21日-11月25日,召开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暨普查业务培训会;

②2019年11月26日-11月27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填报文旅资源数据;

③2019年11月28日-2020年3月31日,普查小组归纳、整理、填报旅游资源预目录初稿;普查组根据旅游资源预目录初稿内容进行实地核查,普查过程中,进行预目录和相关资料的完善补充;区文化和旅游资源专家委员会进行资源评价,向各镇(街道)、部门征求意见后上报省外业工作组,省外业工作组对区普查组汇总提交成果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等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应现场核实,如发现问题,区普查组及时整改,完成预评审。

3

编制阶段和总结阶段

2020年4月1日

4月30日

①2020年4月1日-4月10日,编写《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调查报告》,填写《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汇总表》,编写突出价值资源专项报告;

②2020年4月11日-4月20日,编绘相关图件(资源总体分布图),开发资源数据平台,录入数据。

③2020年4月20日-4月30日,总结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送上级。

六、工作成果

(一)《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二)《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

(三)《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报告汇编》。

(四)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数据1套(含资源照片、视频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是一项创新工作,涉及层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全区各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有效推进普查工作。

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由区文广旅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区文广旅局设立全区文化和旅游普查资源办公室(简称区普查办),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普查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设施,包括编制各类工作方案、组织安排专项经费;组建区级专家委员会;组织培训,并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文旅资源普查、编制普查成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体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区气象局、区档案馆、区文研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按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供本系统本单位所掌握的文化和旅游资源相关资料(涉密资料除外),共享资源数据,同时结合职能职责按时完成其他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相关工作。

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查人员,在市、区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培训下,推进辖区内普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二)强化技术保障。区文广旅局负责全区普查技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区普查专家组,负责全区现场技术指导。

(三)坚持依法普查。全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的有关标准要求,如实填报资源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数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获悉的涉密资料和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广泛开展“天府旅游资源我推荐”活动,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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