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眉山市彭山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忠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张 川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 松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游德华 区政府副区长
李昇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钟 阳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桂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 康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罗善超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 钢 区经信局副局长
许 勇 区教体局副局长
彭 佳 区民政局副局长
倪 瑞 彭山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
倪 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罗 云 彭山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单兵权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杨 茗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明哲 区水利局副局长
袁敬勇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周国忠 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庆煜 区文广旅局副局长
余立刚 区卫生健康局地服中心主任
孙 卫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莉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王淼雨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副主任
朱 君 区气象局副局长
范 智 国网彭山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桂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孙卫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普查制度、任务分工、落实措施等,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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