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彭山区进一步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眉山市彭山区进一步抓好当前经济工作
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市委四届十八次全会、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14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进一步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21〕46号)以及《中共眉山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眉委督效办〔2021〕7号)要求,按照“目标不变、跳起摸高、再添举措、科学务实、稳中求进”原则,进一步抓好当前各项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主要经济指标全市排位“保二争一”、地区生产总值全年增长10%以上的总体目标,各经济指标责任部门要自觉对应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稳定农业经济,一产增加值增长6%以上。(牵头区领导:李昇锦、周泽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岷江农业园区、区发展改革局)
1.保障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确保完成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总产量达到9.5万吨以上。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确保区级地方储备粮0.43万吨、储备油0.046万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
2.稳定生猪生产。全力推进德康育肥场、新建规模养殖场、合作场建设,促进早建成早投产,继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确保全年生猪存栏8.5万头、出栏11.5万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壮大产业发展。加速国家级制种基地、区种植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农业生产配套体系。抓好葡萄、柑桔等优势产业,充分发挥省级五星级葡萄园区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全区特色水果产量18.5万吨以上,产值16.8亿元以上。加快“田野·礼”“武阳春见”等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建设,确保全区“三品一标”保有量达2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岷江农业园区)
4.促进农民增收。建立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广大小农户发展联合体,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盘活用好农村闲置资产,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及时兑现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稳定工业发展,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以上。(牵头区领导:周浩,牵头单位: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
5.助力企业生产。全力支持北新禹王、思念食品等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推动金高丽、晶瑞电子等达产满产,确保全年规上工业总产值18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6%以上。(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区经信局)
6.做实企业培育。全力壮大工业经济,力争全年新培育金高丽、精事达等规上工业企业13户以上。抓好龙头企业培育,确保新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1户,5亿元以上企业1户,亿元以上企业2户,新增税收千万元企业1户。(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四川彭山经开区)
7.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推进杉杉锂电、满鑫新材料等5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加快推进研一锂电、法液空等21个在建项目,确保乐凯材料、茵地乐等7个项目竣工投产,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四川彭山经开区、区经信局)
8.强化要素保障。解决好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为项目推进提供坚实保障。做好宝能动力电池、杉杉锂电等新签约项目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杉杉锂电220KV电力廊道建设。推行一窗受理、全程代办,非核心要件容缺受理、承诺办理,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四川彭山经开区、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三)做强服务业支撑,三产增加值增长16%以上。(牵头区领导:周浩,牵头单位:区三产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区经信局)
9.强化企业申规入统。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引导申规入统,确保入统规上重点服务业及限额以上服务业10户。鼓励农业和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力争实现主辅分离2户。(责任单位:区三产中心、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
10.扩大市场消费。抢抓消费节点,强化促销活动,吸人气,重点关注吃穿用、小微企业发展,持续刺激市场消费,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3%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1.提升外贸总量。强化对金桐精化学、和晟达、东进电子等重点外贸企业的运行监测和跟踪服务,促进企业扩大进出口总量,确保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
12.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措施,突出区位优势,强化城市营销,拓展外销渠道,推进去库存化,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优质营商环境,提升外来投资和外来购房的吸引力,确保房地产销售面积85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稳定建筑行业,建筑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牵头区领导:刘江涛,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13.做强本地企业。引导企业升级资质,确保新增规上建企6户,力争1户建筑企业申报总承包一级资质。加强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引导和支持本地建筑企业提升信用度,逐步提升本地建筑企业优势,实现建筑产值回流。(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4.做实入规入统。鼓励在建、拟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司入规入统,提高建筑业产值。加强对建筑企业入统指导,确保全年新增入统企业28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15.开展改革试点。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用地。规范砂石采购渠道,稳定砂石价格。(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五)强化项目攻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牵头区领导:王松,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16.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外地建筑企业通过迁移、新办、重组等方式,在彭注册建筑公司。推行建筑工程分类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提高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和实施效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等)
17.深化产业链招商。充分发挥项目引荐奖励政策优势,激发全员招商热情,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力争全年新引进项目17个以上,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四川彭山经开区)
18.全力向上争取。及时掌握国家、省政策动态,开展好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包装,确保向上争取资金26.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等向上争取责任单位)
19.加快项目推进。推进项目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杉杉项目年内启动建设,7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1亿元以上,23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6.2亿元以上,按时保质完成投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等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20.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投资储备库、在建库和竣工库,形成投入产出分析表(即“三库一表”),全面掌握项目运行情况,科学测算投入产出效益,实现项目从储备、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管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六)稳定财税金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牵头区领导:王松,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1.组织税收收入。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新永发铝业、思念、北新禹王防水、和晟达以及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确保主体税源稳定增长和按进度入库。依法依规做好清欠工作,全力堵住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全年区本级税收收入6.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合外事局、区经信局等)
22.强化非税收入。切实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把非税减免缓关口,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加强国资收益监管。科学制定下半年供地计划,加快将成熟土地推向市场,确保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30亿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国资金融局、区税务局等)
23.抓好税源培植。继续抓好招大引强,重点引进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头部企业和新经济优质项目,形成更多新的税收增长点。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快中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支付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
24.防范化解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做好项目、债务、金融等重点经济领域风险化解,筑牢防范措施,守住风险底线。(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金融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测分析。坚持周分析、旬研判、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监测分析,对重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要定时定点开展走访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三产中心、四川彭山经开区等)
(二)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经济指标和项目投资运行区级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做实统计基础工作,加强与具体企业、项目单位的沟通衔接,在合法依规前提下合理利用规则,应统尽统,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积极对上汇报,确保数据应认尽认。(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三产中心、四川彭山经开区等)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目督办将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具体工作要求。按月对经济运行和项目投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区目督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附件:1.2021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工作任务表
2.2021年服务业支撑指标任务表
附件1
2021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工作任务表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1年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
10 |
区发展改革局 |
2 |
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
6 |
区农业农村局 |
3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10.5 |
区经信局 |
4 |
建筑业增加值增长率(%) |
5 |
区住建局 |
5 |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
16 |
区三产中心 |
6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12 |
区发展改革局 |
7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
13 |
区商务局 |
8 |
外贸进出口总额(亿元) |
1.8 |
区商务局 |
9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 |
8 |
区财政局 |
10 |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亿元) |
95 |
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1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9 |
区人社局 |
12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10 |
区农业农村局 |
附件2
2021年服务业支撑指标任务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1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速(%) |
25 |
区商务局 |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速(%) |
25 |
区商务局 |
|
2 |
住宿业营业额增速(%) |
52 |
区商务局 |
餐饮业营业额增速(%) |
40 |
区商务局 |
|
3 |
公路运输周转量增速(%) |
27 |
区交通运输局 |
邮政业务总量增速(%) |
24 |
区交通运输局 |
|
4 |
金融业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 |
19 |
区国资金融局 |
人民币贷款额增速(%) |
25 |
区国资金融局 |
|
5 |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
60 |
区住建局 |
6 |
租赁和商务服务营业收入增速(%) |
50 |
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增速(%) |
50 |
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 |
150 |
区科数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 |
90 |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区农业农村局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 |
35 |
区民政局 |
|
7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 |
25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教育业工资总额增速(%) |
28 |
区教体局 |
|
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增速(%) |
30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增速(%) |
34 |
区人社局、区水利局 |
牵头单位:区三产中心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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