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响应机制》已经眉山市彭山区第二届人民政府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响应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为企服务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的体验感、获得感和认同度,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彭山高质量发展,特建立眉山市彭山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响应机制。
一、联动成员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企业均为眉山市彭山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响应机制成员单位。
二、联动方式
通过函件、会议、电话及眉山市彭山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响应工作单(以下简称工作单)等方式,由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发出联动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镇(街道)配合实行。
三、联动内容
紧紧围绕推进“专人”“专窗”服务企业,变企业跑动咨询为部门预先服务,推进部门间、部门内关联工作开展菜单化、流程化、制度化等协调联动,推进审批服务工作衔接自然顺畅,实现企业办事只动嘴、不跑腿、能感知。
(一)项目来前阶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四川彭山经开区、观音新城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其中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四川彭山经开区区域评估事宜;观音新城管委会具体负责观音新城区域评估事宜),就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水资源论证、交通影响评价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编制区域评估结果,开展评估结果验收,明确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条件和时效等内容,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无偿共享区域综合评估结果,不再单独编制评估评审。
(二)项目谈判阶段。对投资意向较为明确的项目,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函商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所属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论证项目落地的可能性。对达成投资一致意见能够落地的项目,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将项目基本情况推送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园区管委会。区行政审批局向涉审部门发出工作单,涉审部门专题研究后,分别提出该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在企业开办、项目立项、环评、安评、水保、能评、职评、稳评等的注意事项,汇总形成定制版项目审批流程、材料清单、中介事项、红色代办员、温馨提示等,按统一设计风格印制《项目审批服务手册》。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指导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启动涉及地块征地拆迁、管线搬迁、土地报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的摸底调查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开展用地权籍调查、平面蓝图底图绘制、规划条件确认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提出解决方案。相关园区管委会出具允许办企业证明、地址证明。《项目审批服务手册》、规划条件、用地权籍、平面蓝图底图、允许办企业证明、地址证明等,由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在项目签约前送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
(三)项目签约阶段。项目签约时,签约领导向项目业主送《项目审批服务手册》、规划条件、用地权籍、平面蓝图底图、允许办企业证明、地址证明,红色代办员同步与项目业主见面,根据需要签订代办手续,启动红色代办工作。项目签约后,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指导相关镇(街道)或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区住建局、区经信局主动配合做好水、气、电、通信等管网搬迁和新建工作,启动临时用水、用电和进场道路建设工作。园区管委会根据区域评估和项目情况,列出需做中介事项清单及注意事项,提醒企业做好中介机构联系准备工作。
(四)项目规划报建阶段。企业自行网上报建,或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窗口(以下简称“专窗”)报建。对符合模拟审批的项目,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向相关部门发送工作单,推进模拟审批落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协调好设计单位与业务部门就规划方案的会前协商。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建专家组,指导完成项目的环评、安评等报告的编制工作。建设单位牵头,统筹协调好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与环评、安评、图审等核心事项的无缝衔接。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要主动加强对涉及省、市部门批准事项和相关中介机构的协调,缩短环评、安评、水保、图审等事项的完成时间。项目红色代办员做好部门间事项的代办,部门红色代办员做好部门内股室间联动事项的代办。区经信局、区国资金融局做好企业贷款的协调服务工作。部门间网络协同传材料,办事者不再交纸质复印件。
(五)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前,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汇总项目联合验收需提供资料清单、涉及的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等所有需填报表单资料的电子文档包,提供给专窗,由专窗提供给企业和红色代办员,便于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提前做好验收资料准备,节省项目验收所需时间。项目建设前,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局发出联动要求,由区住建局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项目建设监管部门专业人员,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的红线位置、核心指标;项目建设过程中,区住建局牵头,每季度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指导一次,对在建项目实行一车式联合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项目建成后整改难和验收难。
(六)项目验收阶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业主配合,实行多测合一。企业到专窗申请联合验收(特殊工程除外),由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项目联合验收资料填报集中辅导,实行一车式联合验收,同步完成安全、职业健康、水保等验收、备案。
(七)试生产阶段。企业根据情况制定试生产方案(含专家意见),向园区管委会提出试生产申请报告,园区管委会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早投产。
四、响应要求
各区级相关单位、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坚持以“店小二”的精神服务企业,以推进前置服务、传导责任和解决问题为导向,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动响应工作要求。
(一)专窗受理。工程项目报建涉及的所有事项在服务专窗进行受理,构建以服务专窗为发起点、部门为连接线、红色代办员为工作面的为企服务协调联动网络。各有关部门向企业提供的资料等统一向专窗提供,由专窗为中转站汇总向企业提供。部门的相关业务受理必须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专号响应。为工程建设窗口工作人员配备一个热线专号(企业服务热线:18089512345)、一部备用专车(区机关事务中心按要求派用)。
(三)专人服务。每个项目确定1名红色代办员服务。各相关单位要明确1名懂业务、善协调、勤服务的红色代办员,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确保熟悉审批流程和相关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涉及本单位工作的衔接协调、咨询回复、审批服务,实现咨询审批服务对外1人负责。
(四)挂图作战。服务专窗要对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建档立卡、挂图作战,从规划开始记录好每一个环节的受理和办理时间,每月向区领导和区目督办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梳理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明确部门间、部门内的工作衔接方式,总体把控服务时间,主动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梳理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快速反应,工作单通过OA系统流转运行,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位于四川彭山经开区内的项目,按照《关于推进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扩权提效的实施意见》(眉彭委发〔2020〕6号)文件精神,由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根据承接的审批事项和工作,由其内设对应职责部门办理,暂时不能承接的审批事项和工作,按本文件要求办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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