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彭山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机制各项部署,组织实施我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解决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廖长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熊念 区发改局局长
江李梅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黄敬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谢延平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帅虹 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巍洧 农发行眉山市彭山区支行副行长
余康林 区发改局副局长
若协调小组成员职务调整,由承担其工作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康林兼任。协调小组完成此次大清查任务后自行撤销。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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