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执行“三项制度”和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7     发文机构:

眉彭府办函〔2018〕8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执行“三项制度”和

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和市政府全面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眉山市彭山区执行“三项制度”和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洪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钟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坤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袁洪区防震减灾局局长

袁远区财评中心主任

曾大勇区纪委派驻区级部门纪检组组长

周容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主任

李拓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曾明华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赵建春彭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夏跃鹏区人社局大调办副主任

方志良彭山国土分局常务副局长

王宇萍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单兵权区住建局副局长、区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革胜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海波区水务局副局长

谢延平区农牧局副局长

王娟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邓学奎区卫计局行政调解中心副主任

陆晓辉区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郑碧波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夏文涛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周鹏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陈利军区长寿文化研究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拓同志兼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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