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经开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改革方案
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区委、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和市红十字会改革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实施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川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眉山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的重大部署,保持和增强彭山区红十字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的动员力、执行力、公信力、影响力,凝聚和组织群众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发挥红十字在人道主义运动中的旗帜引领作用。
二、改革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内容。坚持同级政府领导直接联系红十字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争在区红十字会建立党支部,统筹管理党建、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根据红十字事业发展需求,充实机构和人员设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进行换届选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二)健全管理体制。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度,优化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全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中来自社会各领域、基层一线和捐赠企业、爱心人士的比例。
(三)依法设立监事会。区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依法选举产生监事会,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监事会依法履行对理事会、执委会的监督职责,配备监事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监事原则上由来自纪检监察、财政、民政等部门的代表,捐赠人、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等担任。
(四)加大队伍建设。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改革要求,依法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调整优化区红十字会内设机构设置,设置与工作相适应的科(股)室,完善职能职责,为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建立专业、稳定的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专职队伍,推进区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持续运行、发挥作用。
(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拓宽区红十字会机关干部来源渠道,建立“专职干部+挂职、兼职干部+聘用人员+志愿者”的红十字工作者队伍,努力形成一支专兼挂结合、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加强与党政机关、其他群团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常态交流机制,特别优秀的可选派到其他重要岗位。从社会各领域吸收优秀专业人士到区红十字会机关兼职,充分体现红十字组织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在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基层组织力量配备,做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特色的红十字活动,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在景区和人流密集场所建立红十字救护站。
(七)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改进会员管理工作,实现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搭建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爱心人士服务社会的平台,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人道主义教育,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区红十字活动。建立健全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制度,提高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的规范化水平,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按专业分领域制定服务标准,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优秀区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组织等先进典型的广泛宣传和联合表彰力度。
(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统一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依法接受区审计部门的审计和民政部门的监督,并向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区红十字会每年需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年度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公益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区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九)坚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中,进行紧急援助和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十)开展人道文化传播。结合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开展救援工作,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开展人道传播、普及红十字基本知识等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把红十字工作纳入全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引领人道主义运动纵深发展。大力宣传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
(十一)培育人道工作品牌。精心筹划和培育群众欢迎、可持续发展的惠民帮扶项目,持续实施好“红十字博爱家园”“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小天使”和“天使阳光”等品牌项目,不断扩大人道救助覆盖面。
(十二)创新人道资源动员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提升人道资源动员和筹资水平,探索“互联网+公益”模式,形成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人道资源动员工作新格局。以人道需求为导向策划筹资项目,积极发展固定捐赠人,建立政府支持与社会筹资相结合的人道资源动员机制,结合实际,鼓励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三)参与承接政府民生项目。立足区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社会救助、志愿服务、青少年工作等方面优势,积极承接政府民生项目,探索服务群众的工作新模式。
(十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推动与国际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实施国际人道援助项目。主动加强与其他县(区)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红十字会改革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进行,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建立改革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重要改革措施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稳步有序推进。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力争于2021年完成改革任务。
(三)严格督促落实。改革领导小组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区级相关部门要为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积极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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