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城乡绿化建设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助推彭山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区委“132”空间发展战略目标,以“三创一新”工作为契机,以农村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绿化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城乡“四旁”绿化提升行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有效保护生态资源,增加城乡绿化面积,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实施范围
居民自建房房前屋后,村庄周围,沟渠、池塘边,乡村道路、村组道路及场镇节点位置等。
三、工作内容
“四旁”绿化即农村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绿化。
(一)着力推进农村宅旁绿化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局部调整”原则,结合农户的意愿,对居民自建房房前屋后推行“见缝插绿”和“见空建景”式绿化,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利用自家宅旁的空置地带,种植乔木类花树、果树等具有经济效益的树种,同时兼顾观赏效果,搭配花灌木等,营造层次丰富、季相分明的乡村庭院式景观。
(二)着力推进村旁绿化工作。以行政村为范围,采取“宜封则封、宜补则补、宜改则改、宜造则造”的模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大力推广乡土树种,栽植高大乔木,配以小乔木和花灌木,在村庄四周营造环村林带。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环村林带及时进行补植修护,力争实现“林在村中,村在林中”的生态景象。
(三)着力推进路旁绿化工作。按照“补齐断档、连接成片、整体植绿”的原则,突出旅游干道和主要道路,注重村组道路等路旁绿化。可采用高大乔木列植或乔灌混植的方式,使用高、矮多层次的乔灌、花草立体栽植模式,注重落叶与常绿树种的合理搭配,建设层次丰富、季相分明的路旁绿化景观带,使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0%以上。
(四)着力推进水旁绿化建设工作。根据城乡实际情况,针对农村沟渠、池塘等边缘地带,因地制宜的进行绿化。水旁绿化要根据水位、水质等具体情况,种植地方耐水湿、抗风性良好的水生植物,如蒲苇、再力花、旱伞草等植物。亦可选择枝干柔软、姿态优美、季相色彩丰富的观赏型植物,形成层次丰富的滨水景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明确职责
为全力推进乡村“四旁”绿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绿化任务,成立区“四旁”绿化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领导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四旁”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区“四旁”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准、审查、下达推进全区“四旁”绿化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二)深入宣传发展、提倡全民参与机制
广泛开展“四旁”绿化环境长效管护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绿化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四旁”绿化环境长效管护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农民、社会各界参与到“四旁”绿化环境的管护中来。
(三)建立健全队伍,强化成效管理机制
加强后期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做好乡村绿化系统的养护管理工作,提升绿化工程的存活率,保障绿化效果。各乡镇(街道)、村(居)成立专门的管护队伍,具体负责“四旁”绿化提升的长效管护工作。长效管护的团队可以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区域划分,专人负责。
(四)建立健全奖励性机制
在全区范围内树立一批“四旁绿化”典型,给予适当奖励,并建立示范村、示范户,作为“四旁绿化”试点单位进行宣传推广。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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