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眉山市彭山区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四川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2018—2020年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川厕办发〔2018〕3号)和《关于印发眉山市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9〕13号)精神,结合市政府最新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总体思路,创新厕所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及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厕所监督管理。完善厕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保障新建厕所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厕所新改建提升工程,加大第三卫生间的改造,着力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我区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品质。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中厕所,包括全区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具体包括:城乡公共厕所、景区旅游厕所、交通厕所、学校厕所、医院厕所、专业交易市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范围内厕所。

(三)工作目标

2018到2020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方式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全区新建、改建87座(新建53座,改建34座),建立健全厕所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卫生文明”的建设管理整体目标。优先选择1—2座厕所进行重点打造,建成至少1座星级厕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

严格把关,层层控制,依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农村户厕卫生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及各行业管理所属厕所的现状、布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结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将城乡公厕、景区、公路、车站、学校、医院、市场等厕所纳入厕所专项规划。新建城镇公共厕所原则上不低于二类(AA)标准,乡村公共厕所不低于三类(A)标准。依法对厕所方案进行审查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如厕需求出发,切实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厕所风貌应注重创新性,美观大方的同时兼顾经济性和可实施性。依法对厕所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新建公共厕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比例不低于3:2,一类、二类公厕和A级旅游厕所必须设置第三人卫生间。第三人卫生间已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母婴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男女厕所不再设置残疾人专位。厕所内部配套设施应齐全,重点场所应根据需求设置吸烟室、空气循环系统(空调)、除臭系统、热水器、非接触式洁具、无线网络(WiFi)、手机充电桩等人性化设施设备,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增强如厕的便利性,不断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各园区、各乡镇(街道)。

(二)加快厕所建设

1.城乡公共厕所建设

(1)城镇公厕。实行公厕建设“四同时”制度,公厕项目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必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快公厕改造,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严格审批,不能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3年完成21座城镇厕所新建改任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旅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各乡镇(街道)。

(2)乡村厕所。把乡村厕所建设和改造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等,推动乡村厕所提档升级。同时强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3年完成27座乡村公厕新建改任务。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广旅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2.交通厕所建设

交通沿线厕所。按照车辆行驶每1小时或100公里左右应有1座厕所的标准,做好交通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新建工作,同时做好老旧厕所改造提升。普通国省市干线公路可通过开放沿线公路服务管养设施厕所和开放改造加油站厕所予以充实提高。铁路、汽车等站点可通过做好候车厅及外广场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加强站内厕所管理,提升城市功能服务品质。到2020年,完成现有普通国省市干线公路及车站厕所10座新建改任务。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

3.景区景点厕所建设

彭祖山风景区要按照国家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标准,加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改造,其设计、建设与改造要与彭山寿乡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到2020年完成20座标准化旅游厕所的新建改任务。

牵头单位:区文广旅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4.学校厕所建设

重点是按照学校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学校厕所升级改造,彻底消除旱厕、陋厕,从根本上改善学校师生入厕条件,营造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学生文明素质。2019年完成6座学校厕所改造示范,2020年完成全区中小学厕所6座新建与改建任务。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5.专业交易市场公厕建设

按照属地原则,加快农贸市场等各类专业交易市场公厕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改变市场公厕脏乱差的现状,消除城市卫生死角,提升市民生活环境质量。2020年完成3座(新建2座,改建1座)市场公厕新改建任务。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6.卫生系统厕所建设

医院、卫生院等卫生系统厕所事关看病群众如厕卫生,厕所应保持整洁、干净、卫生。要加快卫生系统各类厕所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2018年完成1座卫生系统厕所示范,2020年完成33座(新建10座,改建23座)卫生系统厕所新改扩建任务。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7.机关事业单位厕所建设

为营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的工作环境,全区机关单位应当对单位范围内的厕所进行改造升级,保证厕所温馨干净、整洁卫生、设施完好,切实改善办公环境。同时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厕所对外开放力度,通过增添厕所指引牌等增加全区百姓可用厕所数量,方便群众。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厕所建设标准

1.厕所建设标准。厕所建设应以人为本,并应遵循文明、卫生、方便、安全、节能的原则,厕所外观和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厕所的平面设计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对厕所建筑形式、各功能分区、室内、外装修、基本配套设施等都有较为详尽的规定,公共厕所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详见附件3)。

2.厕所卫生标准。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卫生洁具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厕所地漏密封良好,不反味,排水顺畅,定期消毒;纸篓内纸不得超过纸篓容量三分之二;洗手池台面干净、无水迹、毛发,水阀使用状态完好,水龙头无滴漏,接缝无霉斑;洗手池台面干净、无水迹、毛发,水阀使用状态完好,水龙头无滴漏,接缝无霉斑。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教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规范厕所管理

1.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公厕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规范,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厕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并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每年应组织公厕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借鉴国外及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因地制宜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广旅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2.推进公厕24小时开放。制定实施方案,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区域内有条件的环卫公厕24小时开放。公厕夜间开放期间,配备专人管理,定岗定责,确保卫生达标、人员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彭山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

3.鼓励社会厕所对外开放。鼓励大型商场、宾馆、餐饮场所等公共建筑内有条件的厕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工作秩序的情况下在营业时间对外开放。社会厕所经营单位与城市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厕所对外开放协议书,明确开放时间、管理要求、奖励标准等条件。同时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区域带头向公众开放自有厕所,多渠道增加公厕有效供给。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4.建设智慧公厕。实施“互联网+公厕”计划,积极完善公厕服务相关配套,方便市民找厕、用厕、评厕,不断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公厕也可作为对外宣传的良好平台,新改建厕所可增加电视屏幕等,播放彭山宣传片、相关便民信息等,切实做到方便群众。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三、职能职责

按“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原则,根据各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各园区:是辖区内“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对“厕所革命”推进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厕所建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区住建局:负责提出行业厕所建设标准,负责中心城区厕所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行业厕所监督指导、检查验收及中心城区新建厕所的建设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厕所的升级改造,制定城镇厕所管理办法,统一标志标识、统一编号;负责社会厕所开放和智慧厕所建设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完成规划区范围内厕所专项规划,明确公共厕所的布局选点、建设总量、分类形式及风貌方案;负责厕所规划方案审批工作,做好厕所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厕所建设用地,同时研究乡村厕所用地保障办法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厕所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提出行业厕所建设标准,对加油站、工业企业的厕所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区教体局:负责牵头全区学校及体育场馆厕所建设工作,提出学校、体育场馆厕所建设标准,对学校、体育场馆厕所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彭山公安分局:负责24小时开放环卫公厕大门外天网探头安装及治安保障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全区交通厕所建设工作,提出交通行业厕所建设标准,对交通厕所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并进行监督指导。

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全区专业交易市场厕所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标准,并对其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区文广旅局:负责牵头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公厕建设工作,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厕所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对全区旅游厕所治理工作,提出旅游行业厕所建设标准,对旅游厕所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全区卫生系统厕所建设工作,提出卫生系统厕所建设标准,对医院厕所建设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研究制定全区厕所卫生标准,对全区所有厕所卫生达标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乡村厕所管理办法。

彭山发展控股公司、区城投公司:负责项目中配套厕所的建设工作。

各厕所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厕所排放管理,衔接规划、住建部门,确保城镇厕所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区级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各自承担的厕所专项规划、风貌方案、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等的制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领导小组,由分管区级领导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厕所革命”统筹协调、督查通报、目标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并按要求报送“厕所革命”项目推进情况。

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完善由分管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协调管理机构,及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公厕建设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资金保障。在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厕所的建设管理资金,根据职责和隶属关系由各责任主体多渠道负责筹集,构建财政投入与市场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公厕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厕所革命”工作,新闻媒体开设“厕所革命”行动宣传专栏,重点宣传“厕所革命”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厕所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城乡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厕所革命’、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由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厕所革命”的督查、考核、评比工作,实行季通报、年评价制度,将厕所建设管理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同时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相结合,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本行动方案印发后,原《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眉彭府办函〔2018〕44号)作废。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游德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彭溪街道办事处、凤鸣街道办事处、观音镇人民政府、谢家镇人民政府、黄丰镇人民政府、公义镇人民政府、江口镇人民政府、武阳镇人民政府、保胜乡人民政府、义和乡人民政府。

附件2

眉山市彭山区“厕所革命”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

年度目标

乡镇(部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改建

区住建局

1

0

1

0

0

0

2

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0

2

0

6

0

3

0

11

区文广旅局

4

2

0

0

3

0

7

2

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

2

0

1

0

9

0

12

0

区卫健局

8

5

3

0

0

1

11

6

区交通运输局

0

0

0

1

0

0

0

1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0

0

2

0

0

0

2

0

区教体局

0

0

0

6

5

1

5

7

区经信局

0

2

0

2

0

2

0

6

区商务局

1

0

1

0

0

1

2

1

黄丰镇

1

2

0

0

0

0

1

2

谢家镇

0

0

0

1

1

0

1

1

观音镇

1

0

2

0

0

0

3

0

公义镇

1

0

1

0

1

0

3

0

江口镇

0

0

1

0

1

0

2

0

保胜乡

0

0

1

0

0

0

1

0

义和乡

1

0

1

0

0

0

2

0

合计

20

13

14

16

20

8

54

37

目标任务

20

13

12

16

20

8

53

34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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