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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