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菜篮子”工程,确保我区猪肉有序供应,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原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调整为区防控非洲猪瘟保障猪肉供应指挥部。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郭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执行副指挥长:王松 区委常委
廖长明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张鸿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贵明 区政府信息及提案建议办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郭 平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熊 念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小军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 波 区财政局局长
潘 勇 区民政局局长
黄 耀 区公安分局政委
付 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盼 区商务局局长
宁 武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忠文 区国资金融局局长
曾淑敏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桂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海波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蹇俊超 彭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萍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主任
罗俊英 银监分局彭山监管办主任
徐成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张鸿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本指挥部不属于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我区非洲猪瘟防控和猪肉保障供应情况,适时撤销。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逃逸、闯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依法严厉打击经查实的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非洲猪瘟排查,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加强移动监管,禁止从高风险区引进生猪及其产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畜禽及其产品“绿色通道”查验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防控需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运输监管,协助农业农村部门指定通道检查站(检疫申报点)开展检疫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临时检查站消毒查验工作;做好对物流、快递公司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和调运规定的宣传,负责督促企业加强对邮件、快件的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邮政系统对来自疫区的猪肉类快件处理机制。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负责强化野外巡护,加强野猪人工繁育场的监管和专项监测,禁止野猪野外散放和野外引种,防止非洲猪瘟病毒传播扩散,对野猪疑似病例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区商务局:统筹做好猪肉市场供应,积极开展猪肉储备工作,确保猪肉产品有序供应。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加强肉类生产企业、肉类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监管。
区国资金融局:负责指导各保险公司更好发挥养殖业政策性保险作用,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养殖场(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的应急协调工作。
彭山生态环境局: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中畜禽无害化处置场地选址,做好处置场地周边环境监测,及时采取防止污染措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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