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彭山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9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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