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彭山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区级相关部门:

为做好全区尘肺病防治相关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眉山市彭山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眉山市彭山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尘肺病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区尘肺病预防、诊断、诊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区级领导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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