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单位、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公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公路管理体制。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目标,2020年前建立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路长组织体系,2022年前,实现国省干道(快速通道)、县道、乡道、村道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理能力显著提高,路域环境不断改善,广大群众对公路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实施范围
路长制实施范围为纳入全区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的国省干道(快速通道)、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公路桥梁及附属设施。共190条,总里程491.01公里。
(一)国省干道(快速通道):共3条,G245国道、S103线(岷东大道)、工业大道,总里程57.723公里;
(二)县道:共7条,华彭路、高保路、邛彭路、江白路、彭里路、江回路、广青路,总里程109.402公里;
(三)乡道:共7条,江黄路、保邓路、彭公路、保净路、江牧路、双白路、老彭谢路,总里程64.25公里;
(四)村道:共173条,总里程259.635公里。
三、组织体系
(一)设立总路长和路长。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区级领导担任,相关区级领导负责指导、督促联系镇、街道公路路长制工作,县道路长由区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担任,乡道路长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级分管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承担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路长办公室,由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总路长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区级相关领导指导、督促,国省干道(快速通道)、县、乡、村道路长对所管辖责任路段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一)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全区范围内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总责。负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等政策规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发展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公共财政保障、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
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负责落实总路长交办事项。对责任路段路长制工作直接负责,对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绿化美化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听取相关部门、镇(街道)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县道、乡道路长:负责落实总路长、总路长办公室交办事项,县道路长负责区交通运输局路长办公室交办事项、乡道路长负责镇(街道)路长办公室交办事项。对责任路段路长制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监督、指导、督促责任范围内县乡道(含桥梁)、交通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安全隐患排查、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协调解决责任路段以及周边路段的路域环境问题,向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和反馈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情况。
村道路长:负责落实上级路长办公室交办事项,对所辖范围内村道路长制工作直接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村道日常建设、养护、管理,向镇(街道)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和反馈问题。负责筹集村道管理资金,组织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宣传发动群众爱路护路,组织村民开展日常巡查。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区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完善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每季度向总路长汇报有关工作情况,组织对国省干道(快速通道)、县道、乡级路长制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报告考核意见。
区交通运输局和镇(街道)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和总路长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范,分别安排部署辖区内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工作,分别负责统筹协调所辖范围内公路建设重大事项,组织对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和报告相关工作。
(三)总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在路长制工作中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责不力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规予以查处。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相关部门、镇(街道)做好路长制工作宣传,加强公路保护和建、管、养、运工作宣传,曝光典型涉路违法行为,营造爱路护路良好氛围。
区目督办:负责将路长制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会同总路长办公室分解下达路长制专项工作目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公路建设工程立项、招投标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路长制管理工作及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公路规划建设,对公路进行黑化、硬化、绿化、美化和品质提升改造。负责国省县道(快速通道)环境卫生整治、日常养护维护管理、公路绿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村公路常态化巡查,严格管控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超限、超载治理,查处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指导镇、街道开展乡道、村道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处置公路交通事故和疏导交通秩序;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通报区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学生接送车线路联合审查,参与公交车、农村客运线路联合审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公路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严格控制公路建筑控制区建设用地审批;指导、参与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
区住建局:负责公路沿线杆线管理工作;加强对商砼生产运输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做好公路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公路沿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G245城区段环境整治工作和公路沿线生活垃圾转运。
区水利局:负责临江临河路段水利防汛设施的维护、排险。指导公路两侧沟渠的日常维护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路长制管理工作与乡村振兴建设相结合,推进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公路两侧村民建房用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区文广旅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旅游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区教体局:负责学生接送车行业安全监管。参与协调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交通管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做好农村公路的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彭山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的环境保护、环境评价工作。
区砂管办:负责加强桥梁、渡口、隧道、公路安全保护范围砂石开采的监管。督促砂石源头企业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路长制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国省县道(快速通道)路长制相关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公路路长制工作要求和标准严格管理园区道路。
五、工作机制
各级路长和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眉山市彭山区国省县道公路治理导则》标准,以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维护、路政管理、绿化美化提升为重点,全面展开公路调查,进一步摸清所负责道路现状,提出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的方案,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一)议事规则
总路长每年应组织或者委托区级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两次总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听取路长制工作汇报,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研究解决路长制工作重大事项,议定事项由总路长办公室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区交通运输局和镇(街道)路长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集县道、乡道路长和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总路长办公会要求,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种问题。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可结合实际需要或针对突发情况,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处理群众投诉。
(二)开展常态化巡查
1.组建巡查队伍。
区交通运输局建立国省干道(快速通道)和县道巡查队伍。各镇(街道)要建立乡道巡查队伍。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落实巡查员。
2.明确巡查要求。
路长巡查: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责任道路巡查,县道、乡道路长每月至少对责任道路进行一次巡查,村道路长每旬至少对责任道路进行一次巡查。
常态化巡查:区交通运输局巡查队伍负责每天对国省干道、县道进行全覆盖巡查,并对重要乡村道路进行抽查。各镇(街道)巡查队伍每周至少对辖区乡道进行一次巡查。村道巡查员每周至少对辖区村道进行两次巡查。
3.解决实际问题。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相关责任单位处理。重大问题或带有基础性、普遍性的问题,可提交工作会议研究处理办法。
4.建立巡查日志。
路长和巡查队伍应建立巡查日志,记载巡查人员、巡查路段、巡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处置方案、处置结果和移交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处置等内容。
(三)督查考核
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对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和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区交通运输局路长办公室负责对县道路长工作履责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各镇、街道路长办公室负责对乡道、村道路长工作履责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对工作履责、责任路段路域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履责不到位、责任路段路域环境恶化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将公路路长制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高品质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组织体系,细化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配齐、配强管养队伍和养护设备设施,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政策制度和工作部署落实。各级路长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指导、督促路长制工作的执行。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保障路长制工作经费,加大对国省县道(快速通道)、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绿化、美化经费投入,将相关经费合理纳入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预算。可采取向社会筹集或捐助等方式,积极发动和鼓励包括受益企业在内的社会资金用于公路发展,资金使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显要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路长职责、道路概况、管理养护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便于群众联系路长,了解道路情况、及时举报问题和发送建议意见。
(四)加大宣传发动。要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广泛宣传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单位要将路长制纳入本单位宣传计划,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关注公路、参与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要勇于创新,不断总结推广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举措、做法。
(五)其他工作要求。各级路长办公室和路长,要在8月底前,在路边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制公示牌,内容包括道路基本情况、路长姓名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牌式样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各镇(街道)要确定各村道路长,并于7月20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备案。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公路总路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2.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制工作责任分工表
3.县道路长制工作责任分工表
4.乡道路长制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区公路总路长办公室
成员名单
一、总路长
郭 红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二、总路长办公室
主 任:张 川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付 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杜远虑 区纪委副书记
胡凤翔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明强 区委办主任
钟 阳 区政府办主任
黄 耀 区公安分局政委
颜 菱 区目标绩效中心主任
熊 念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余 波 区财政局局长
潘 淼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杰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奇 区住建局局长
柴洪军 区水利局局长
张 敏 区文广旅局局长
李桂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袁 洪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蹇俊超 彭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鸿翔 区教体局局长
罗海波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颜志华 区砂管办主任
袁秦明 区公路养护段段长
陈 斌 区交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敬林 观音街道办主任
赵耀洲 凤鸣街道办主任
葛开红 江口街道办主任
廖志强 谢家街道办主任
张永峰 公义镇镇长
刘婷婷 黄丰镇镇长
附件2
国省干道(快速通道)路长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路线名称 |
起点和桩号 |
止点和桩号 |
里程 (公里) |
宽度 (米) |
技术 等级 |
路面 类型 |
安防设施 (有、无) |
路长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G245 |
彭山与新津界。桩号为K587+969 |
彭山与东坡界。桩号为K610+191 |
22.22 |
12 |
二级 |
沥青砼 |
有 |
张川 |
区交通运输局,观音、 凤鸣街道 |
付华 张敬林 赵耀洲 |
2 |
S103(岷东大道) |
双流与彭山界。桩号为K29+332 |
彭山与东坡界。桩号为K51+738 |
22.406 |
30 |
一级 |
沥青砼 |
有 |
张川 |
区交通运输局、江口街道、黄丰镇 |
付华 葛开红 刘婷婷 |
3 |
工业大道 |
工业大道眉山市东坡区段设计终点 。桩号为K0+000 |
公义镇新桥村。桩号为K13+097 |
13.097 |
30 |
一级 |
沥青砼 |
有 |
张川 |
区交通运输局,谢家、公义街道 |
付华 廖志强 张永峰 |
附件3
县道路长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路线名称 |
线路编码 |
起点和 桩号 |
止点和桩号 |
里程 (公里) |
宽度 (米) |
技术 等级 |
路面 类型 |
安防设施 (有、无) |
路长 |
涉及镇 (街道) |
|
1 |
华彭路 |
X062511403 |
K24+693 |
K41+709 |
17.016 |
6-9 |
二三四级 |
沥青砼 水泥砼 |
有 |
郑碧波 |
江口街道 |
|
2 |
高保路 |
X071511403 |
K18+590 |
K34+867 |
15.590 |
6-7 |
四级 |
沥青砼 |
有 |
陈斌 |
观音街道公义镇 |
|
3 |
邛彭路 |
X072511403 |
K20+680 |
K45+395 |
24.136 |
3-8 |
一二三四级 |
水泥砼 |
有 |
蔡永祥 |
谢家、观音街道 |
|
4 |
江白路 |
XZ04511403 |
K0+000 |
K14+637 |
14.637 |
4-6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罗革胜 |
黄丰镇 |
|
5 |
彭里路 |
XZ22511403 |
K0+000 |
K17+178 |
17.178 |
5.5-6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杨茗 |
江口街道黄丰镇 |
|
6 |
江回路 |
XZ29511403 |
K0+000 |
K2+200 |
2.2 |
6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毛晓蓓 |
江口街道 |
|
7 |
广青路 |
S104 |
K46+943 |
K65+588 |
18.645 |
6 |
四级 |
沥青砼 水泥砼 |
有 |
袁秦明 |
公义镇 谢家街道 |
附件4
乡道路长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路线 名称 |
线路 编码 |
起点 |
止点 |
规模 (公里) |
宽度(米) |
技术 等级 |
路面 类型 |
安防设施(有、无) |
路长 |
路管员 |
涉及 镇、街道 |
1 |
江黄路 |
Y501511403 |
江口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地库 |
黄丰镇场镇 |
11.510 |
3.5-4.5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姜坤 |
胡世瑞 |
江口街道 黄丰镇 |
余雨龙 |
布先龙 |
|||||||||||
2 |
保邓路 |
Y502511403 |
原保胜乡场镇 |
谢家街道岳油村委会 |
12.740 |
4.5-5.5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包恒华 |
张洪国 鲜富刚 |
公义镇 谢家街道 |
徐萍 |
张建洪 |
|||||||||||
3 |
彭公路 |
Y503511403 |
观音街道凤鸣路口 |
广青路公义镇鹤林村路口 |
7.834 |
4.5-5 |
四级 |
沥青砼水泥砼 |
有 |
孙奕飞 |
管世祥 |
观音街道 公义镇 |
孙磊 |
马刚 |
|||||||||||
4 |
老彭 谢路 |
Y513511403 |
凤鸣街道老火车站 |
谢家街道办事处 |
10.757 |
3-4.5 |
等级外 |
水泥砼 |
有 |
雷建 |
谢开奎 |
凤鸣街道、谢家街道 |
徐萍 |
赵利德 |
|||||||||||
5 |
保净路 |
Y504511403 |
原保胜乡场镇 |
与青龙交界处 |
4.5 |
4.5-6.5 |
四级 |
沥青砼水泥砼 |
有 |
岳品忠 |
盛荣前 张洪国 |
公义镇 |
6 |
江牧路 |
Y506511403 |
岷江二桥东岸 |
与牧马交界处 |
9.126 |
5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姜坤 |
胡世瑞 |
江口街道 |
7 |
双白路 |
Y511511403 |
江口街道将军湖 |
江口街道白蜡村 |
7.783 |
3 |
四级 |
水泥砼 |
有 |
姜坤 |
胡世瑞 |
江口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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