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彭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眉山市彭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杨 静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王 松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刘海燕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小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先张玉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夏海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区网信办主任

李国廷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付卫平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徐惠林 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熊 念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曾 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仲文 区教体局局长

许 鸣 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局长

刘良贵 彭山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潘 勇 区民政局局长

傅 艳 区司法局局长

曾淑敏 区财政局局长

潘 淼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蹇俊超 彭山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吴 洪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鸿涛 区水利局局长

张杰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梅 区商务局局长

胡凤翔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王太勇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桂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黎文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海波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丽红 区目标绩效中心主任

杨海霞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罗 尧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主任

王 熠 四川彭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黎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若眉山市彭山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职务调整,由承接其工作的同志担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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