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药强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三届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药强区建设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4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6号),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中医药强省、市战略的决策要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重大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构建起以彭山区中医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取得重大突破,中医药产业实施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
1.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巩固区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创建成果,到2025年,区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加强中医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主动参与市、区、基层一体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中医医院间业务协调、数据共享。制定院内制剂使用政策,支持制剂中心建设,促进疗效独特的院内制剂在区内调剂使用。依托彭山区中医药传承发展中心项目,完成中医药标本馆建设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等)
2.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加强区级综合医院中医药特色科室建设,规范化设置中药房。推进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等专科医院设置中医科并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均设置中医科。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提升。实施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强服务内涵建设,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推进村卫生室 “中医阁”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4.推进传统中医惠民行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诊所,构建“中医诊所在身边”和“10分钟可及圈”的纯中医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等)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行动
5.打造中医药示范品牌。继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争创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或省级名中医工作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等)
6.建设特色重点专科(学科)。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启动创建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建成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形成以国家、省、市重点专科为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专科(学科)群,打造临床重点优势专科(学科)群。对新建成国家、省级、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单位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建设经费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等)
7.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打造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于一体的智慧医院。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建立医院制剂研发奖励机制,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机制,推动院内制剂在区域内调剂使用。中医医院加强中医循证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中医药循证研究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三)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体系行动
8.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建立重大疫情中的中医药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
(四)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行动
9.建立健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和协作机制。加强重大疾病专病防治能力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逐步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建立紧密协作的会诊、联合门诊、联合查房、联合病例讨论、学术联合、高层次中西医人才交叉培养等协作模式及医疗制度。建设以中医医疗机构为主,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协作的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网络。开展慢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疑难疾病等科学研究项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等)
(五)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0.中医药产业实施高质量发展。实施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加强泽泻、川芎等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制定和实施中药材采收、产地初加工、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推进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建立重点中药材品种质量追溯体系,保障中药材质量,擦亮彭山川药品牌。依托彭山中药材产地优势,大力推进川产道地中药材产业化和中药现代化进程,加强与国内知名医药园区、企业的战略合作,引进和培育一批中医药精加工企业,积极开发彭山长寿品牌的“药字号”“健字号”产品。构建集道地药材种植、加工、制药、检验检测、销售为一体的现代中医药产业体系和中药质量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
11. 发展壮大中医药康养产业。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和适宜技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医疗保健、中医药技能培训。依托彭祖养生文化休闲谷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围绕“康、养、食、娱、居”,开发中医康养、森林康养、乡村康养等康养旅游系列产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新业态,打响彭山康养品牌。(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文广旅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彭山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到2025年,彭祖养生文化休闲谷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力争创建为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卫健局)
(六)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建设行动
13.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建设。深入开展中医药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中医药特色疗法和养生保健知识,使中医药文化深入百姓生活。运用公众号、互联网等载体,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积极建设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主题小镇、特色街区、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传承基地、科普基地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到2025年,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高于90%,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高于30%,至少建设1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广旅局等)
14.强化中医药类非遗传承和保护。强化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争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力争1个中医药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责任单位:区文广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等)
(七)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行动
15.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医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加大中药产业、医养结合、中医康复保健、基层等中医药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为基层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百余名。积极通过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途径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等)
16.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院校、医院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开展高级职称中医医师师带徒工作,绩效工资分配时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等)
三、组织实施
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资金投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绩效考核等政策制度。以强区建设为抓手,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在管理与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卫健部门做好中医药强县项目储备及申报,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彭山区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彭山区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上述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做好跟踪监测,抓好督促落实,统筹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中医药)、经信、农业农村、文广旅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实施强区行动。发改、教体、财政、科技、人社、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全力支持“16项重点任务”有序实施。
(三)强化工作保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实施,积极对接国家、省、市资金投向,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投入力度,设立区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按照统计人口数1元/人·年核定,区级财政在中医药事业经费不低于卫生健康事业费的8%,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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