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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30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录的通知

眉彭府函〔2025〕28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025年彭山区文化馆(彭山区非遗保护中心)按省、市、区“非遗”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全区非遗项目摸排工作,经各镇(街道)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及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

民俗

彭山江口牛儿灯

2

传统技艺

彭山花丝镶嵌制作技艺

3

传统技艺

彭山植物扎染制作技艺

4

传统技艺

彭山烧椒酱制作技艺

5

传统技艺

彭山兰花培植技艺

6

传统技艺

【蒸馏酒酿造技艺】彭山白酒酿造技艺

7

传统技艺

【传统腌卤制作技艺】彭山香肠制作技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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