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启动眉山市彭山区观浅1井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征收集体土地共计0.1838公顷,其中:公义镇天柱村7组0.1838公顷。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时间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后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进行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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