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彭山区江口片区连接通道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眉彭府通〔2023〕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现将启动彭山区江口片区连接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征收集体土地共计4.7123公顷,其中:江口街道茶场村8组1.6593公顷、茶场村9组3.0530公顷。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时间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进行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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