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眉山市彭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眉山市彭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 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要求,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3〕3 号)要求,结合彭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物、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坚持源头减量优先、充分资源化、处置无害化,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奋力建设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全球知名长寿文化旅游胜地。
坚持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统筹城市绿色转型与固体废物管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一体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治理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彭山区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短板。以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的区域、领域为重点,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减量优先,统筹推进。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坚持全区系统谋划、整体布局,协调推进工业、农业、生活领域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
坚持协同共治,全民参与。构建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公众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氛围。
建设范围:彭山区行政辖区全域,辖4个街道、2个镇。
数据基准年:2020 年。
建设年限:2023 年至 2025 年。
二、目标与指标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彭山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短板有效补齐,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废管理智慧平台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
2.建设目标
到2025年,工业绿色发展降碳减污效果明显,开展绿色低碳改造的企业超过8家,1个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18%。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中有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2%以上,全区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40%,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7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贮运体系日渐完善,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35%以上。
(二)建设指标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23〕3 号)要求,结合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特点及任务安排情况,建设指标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9个三级指标组成。其中必选指标25项(标记★),可选指标21项,另结合自身特点,设置3个自选指标(标记☆):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智慧平台覆盖率、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及综合利用率、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及营业网点设置的绿色环保回收箱数量。涵盖工业领域(含工业危废)指标14个,农业领域指标9个,生活领域(含医疗废物)指标9个,建筑领域指标3个,机制体制建设指标11个,公众参与度指标3个。
三、建设任务
(一)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推进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绿色园区和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新模式,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为突出导向,以产业低碳化、低碳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核心,以技术研发应用为支撑,通过调结构、上工程、推技术、促交易、强管理等各种手段的有效组合,最终实现园区碳排放逐渐趋近于零。(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三大重点产业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构建“横向耦合、原料互供、资源共享”的生态产业链,推动实现产业链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做大做强光电显示材料配套产业集群,壮大发展动力电池相关新材料集群,做优做精新型化工新材料集群,推动化工、建材、轻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实施全要素、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带动现有产业提档升级,构建绿色循环发展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建设。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推进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绿色工厂、培育绿色园区。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为引领,推行绿色产品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8家以上,培育绿色园区1家。(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探索产业功能区循环化改造。四川彭山经开区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建立“原料-生产废物-再生原料”企业内部循环体系。梳理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企业物质流动模式,建立废物产生类别、规模等基础信息台账,搭建生产废物循环利用交易平台,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链,建立完善交易溯源机制,优化废物利用产业链中缺失产业的入园流程,助推构建废物资源闭环再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芒硝、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推进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市政设施建设、井下充填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园区延伸产业链,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或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鼓励利用污泥处置等项目协同处理低价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固废堆场分类整治。以芒硝排土场为重点,加强历史遗留堆场排查,实施“一场一策”分类整治。对在产芒硝企业,鼓励实施技改升级,推广固废综合利用产品,控制新增堆存量。对长期停产及破产企业堆场,可综合利用的,科学制定综合利用计划,明确消纳周期,边消纳边整治。对不能综合利用的,采取封存管理,确保科学规范,做好覆土复绿工作,完善截排水系统、雨污分流设施、渗滤液收集处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全面防范堆场环境风险。(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助力构建生态农业种养循环模式。坚持“科学养殖、生态循环”理念,在彭山区东部、西部大力发展“畜禽-沼气-稻/菜/食用菌”循环生态种养,采用“标准规模化养殖场+种植基地”模式构建养殖场和沼气池能源资源循环链,可将秸秆、蔬菜废弃物代替木料栽培食用菌和畜禽养殖食料,畜禽粪便堆肥后用作粮油、蔬菜、水果等种植业肥料,实现农业生产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循环经济转变。(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回收利用农膜、秸秆基料化利用、推广种养结合等措施防范农田废弃物污染、提高土壤肥力。鼓励有机肥代替化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应用范围,加大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缓控释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的推广应用力度。推广绿色防控和低容量喷雾技术,强化农田病虫监测,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稳步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培育和管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推动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干清粪、垫料等节水型清粪技术和工艺,减少粪污产生量。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粪污管网输送、“3211”、异位发酵等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指导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查可追。推进“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的发展模式。“十四五”期间,加快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
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完善以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扶持规模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点,开展秸秆收储运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五大”利用工程。积极争取政策资金,依托区域及农机推广等技术力量,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培育和应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大力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推广易回收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及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减少地膜用量。引导企业主动进入田间开展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废旧农膜定点收购加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开展技术创新,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积极试验示范水稻、玉米、蔬菜直播技术,推广集中育秧育苗、秸秆覆盖栽培、适时揭膜等技术,不断探索降低农膜残留的科学方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坚持减量优先原则,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全面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押金制、有偿回收制、村站代储制等制度,逐步建立起“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模式,健全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和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学习青神“333”模式,建成覆盖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销售、管理、清运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农废回收智慧管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利用
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制定落实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彭山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推进“绿色细胞”创建,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以旧换新”、二手产品消费、共享经济等。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研发,经安全评估后着力打通堆肥、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长效办,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健全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合理规划和统筹布局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推进形成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构建城乡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社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彭山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模式;积极推广农贸菜市果蔬菜皮等还田处理,推广净菜进城试点,推进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试点,打造彭山垃圾分类样板区。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排查,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基础建设,在江口街道、谢家街道等人口集中区域建立镇级分拣中心,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向全区农村推进,建设和推广农村餐厨垃圾、农业生产垃圾、乡村绿化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加大中端收运设施建设,全面覆盖,补齐短板,做到全链条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区长效办,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完善废旧物品回收网络体系。推广构建“环境整治+服务网点+服务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络体系模式,分类收购居民可再生资源,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与电子商务网上便民服务中心试点相结合,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与新农村流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同步推进,建设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废旧回收代理服务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地方政府部门与再生资源公司的合作,以资本和资源为纽带,大力开发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产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源头防控。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监督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场所的塑料袋规范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逐步推动全区范围内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显著降低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按照“禁、限、减、循、降”思路,多措并举推进“绿色邮政”“绿色快递”建设,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应用,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高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邮政彭山分公司)
统筹提升污泥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时,应同步配建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处理设施。加强市政污泥烟气余热低温干化项目运行监管,不断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跟踪与抽查机制,全面落实污泥转移电子联单,对市政污泥委托处置情况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污水处理企业等单位研发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推动全区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污泥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四)实施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推动将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纳入日程,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阶段性任务。坚持“实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严格控制建筑碳排放,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严格执行现行节水设计标准,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新建建筑电能替代工作。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提高“竹钢”等本地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延伸产业链,全过程参与建设工程拆除建筑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化、高效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彭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推进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到2025年,中心城区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施工、装修、建设等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堆放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轻物质料、混凝土、砌块砖瓦等分类收集和堆放,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并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类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现建筑垃圾无尘化运输和全程动态智慧化监管。(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强化源头减量、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企业编制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推广使用无毒、低毒或者无害、低害原材料,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持续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根据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危害特性,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出路难的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危险废物处置去向。(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健全危险废物收运贮存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开展社会源和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0吨以下的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解决小微企业和实验室、汽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难及转运不及时等问题,提高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收集的比例。拓宽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企业危废收储运途径,支持有资质企业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推进有害垃圾中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做好运输管理防控。(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科学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与能力配置。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升级改造,补齐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短板,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优化提升。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聚焦精细化工等产危险废物重点行业,采用智能电子秤物联网、二维码收运联单手段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深化落实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制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不及时收集、处理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等行为。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监管,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区公安分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污口自动化监测设备安装。(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将“无废”理念融入各类文化活动,打造彭山“无废城市”文化名片。依托广电传统媒体和“两微”新平台,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无废”知识,倡导“无废”生活生产方式,扩大彭山“无废城市”影响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分批向公众开放,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融入教育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积极推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多领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形成涵盖主要场景的工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模式。将“无废城市”理念融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无废城市细胞”试点,在资源节约、垃圾分类、废物再利用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结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彭祖山景区为主要试点单位,推动打造“无废景区”,强化景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废弃饮料瓶、餐饮垃圾等分类收运,鼓励园林垃圾就地处理。(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长效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七)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探索建立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统筹全区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和使用,推进不同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体系的有效融合。(彭山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体系。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开展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支持开展工业芒硝尾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研究,解决资源化再生产品出路难问题。支持开展生活垃圾、污泥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研发,开展工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技术研究。探索开展彭山区生活源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利用处置减污降碳潜力分析。(牵头单位: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市级专项治理资金、优惠贷款等支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经费投入。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奖补政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国资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借助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无废四川”)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覆盖五大固废物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污泥全过程电子转移联单监管系统,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固体废物巡查机制,以“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模式推动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清废行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彭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在彭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调动全区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报告、评估制度,督促各园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等,用于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优先安排产生量大、危害性强、涉及范围广、环境风险大的固体废物治理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加大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无废城市”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价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部门“无废城市”建设责任,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成果。
(四)做好宣传引导
引导各类机构和企业、园区提高对“无废城市”的认知度、认可度和获得感,开展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加强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入“无废城市”建设。
附件:1.彭山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3.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4.彭山区2023-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彭山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现状值 (2020年) |
目标值 (2025年) |
指标责任单位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
0.0592 |
≤0.0253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 |
0.0055 (2021年) |
0.0052 |
彭山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工业企业占比(%)★ |
100 |
10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家) |
2 |
8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5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0 |
100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
||
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0 |
新建矿山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7 |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 |
18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彭山生态环境局 |
||
8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个) |
7 |
9 |
区农业农村局 |
|
9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家) |
15 |
≥15 |
区农业农村局 |
||
10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96.13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1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4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2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 |
7.0305 |
6.4218 |
区综合执法局 |
|
13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39.67 (2021年)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
长效办 |
||
14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53.5 |
垃圾分类收集行政村全覆盖 |
区治理办、长效办 |
||
15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90.2 |
95 |
区交通运输局 |
||
16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1.67 (2021年) |
92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17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25.7 |
35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18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收储运市场化主体个数(家) |
1 |
≥1 |
区农业农村局 |
|
19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2.32 |
≥92 |
区农业农村局 |
||
2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6.2 |
≥90 |
区农业农村局 |
||
21 |
农膜回收率(%)★ |
88.2 |
基本实现全回收 |
区农业农村局 |
||
22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70.62 |
80 |
区农业农村局 |
||
23 |
农药包装废弃物智慧平台覆盖率(%)☆ |
/ |
80 |
区农业农村局 |
||
24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0 |
70 |
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5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14.82 |
35 |
长效办、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 |
|
26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100 |
100 |
区卫生健康局 |
||
27 |
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及营业网点设置的绿色环保回收箱数量(个)☆ |
0 |
5 |
邮政彭山分公司 |
||
28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7.8(较2021年)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29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彭山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局 |
||
3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40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彭山生态环境局 |
|
31 |
完成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针对磷石膏、芒硝排土)堆存场所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 |
100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彭山生态环境局 |
||
32 |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
3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 |
/ |
区综合执法局 |
|
34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5 |
城镇污水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及综合利用率(%)☆ |
100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36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初步建立 |
建立健全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
37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未建立 |
建立健全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
||
38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未纳入 |
纳入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
||
39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 |
5 |
28 |
彭山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
||
40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亿元)★ |
/ |
1.8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1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75 (2022年) |
10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2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初步建立 |
建立健全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3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100 |
10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4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区公安分局 |
||
45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6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100 |
10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7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48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8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
49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8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部门 |
主要责任 |
11 |
区委组织部 |
主要负责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及成效纳入全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
22 |
区委宣传部 |
主要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宣传活动,包括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了解,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无废文化”舆论氛围。 |
33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参与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推进塑料污染防控治理。 |
44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要负责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芒硝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加强化工渣等难利用废物的贮存处置环境管理;支持工业固废产废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推进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支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55 |
区教育体育局 |
主要负责配合在各类学校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与绿色学校等建设行动有机融合,推广“无废学校”工作开展。 |
66 |
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局 |
主要负责制定相关科技计划,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技术研发、转化与推广,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 |
77 |
区公安分局 |
主要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刑事犯罪行为,促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震慑和防范固体废物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
87 |
区司法局 |
主要负责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宣传普及固体废物相关法律常识。 |
98 |
区财政局 |
主要负责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建设经费投入;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价格、收费政策。 |
109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要负责指导开展磷石膏、芒硝等堆场的地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指导持证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
1110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摸排调查,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覆盖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推动开展工业园区、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负责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组织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发及工程应用。 |
1211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推动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节能低碳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政策及标准体系,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源头减量,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压减填埋规模。 |
13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政策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城区及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管理,不断降低垃圾填埋量; 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体系,加强收运处置监管; |
1412 |
区交通运输局 |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运输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危险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防控;强化对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处运监管;推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在道路施工等工程项目中的再生利用。 |
1513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要负责推动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指导和引导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建立农业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完善秸秆、畜禽粪污、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储运利用体系,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推进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创新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1614 |
区商务局 |
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再生资源统计方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两网融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倡导绿色消费。推动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落实“限塑令”,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1715 |
区文广旅局 |
主要负责在旅游景区倡导“无废理念”,做好“无废”宣传,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开展“无废景区”建设行动。 |
1816 |
区卫生健康局 |
主要负责推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率;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监督、指导医疗废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 |
1917 |
区应急管理局 |
主要负责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做好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 |
2018 |
区国资金融局 |
主要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负责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 |
2119 |
区市场监管局 |
主要负责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和资源化产品标准,解决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产品出路难问题;配合推动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落实“限塑令”,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
220 |
区统计局 |
主要负责配合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有关指标数据的统计服务工作。 |
2321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主要负责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中推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 |
24 |
区税务局 |
主要负责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
2522 |
邮政彭山分公司 |
主要负责推进邮政业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建立包装回收体系,推广包装物循环利用,促进行业节能减排。 |
附件3
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一、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任务体系 |
实施期限 |
1 |
建立固体废物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定期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有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2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表。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纳入区政府和区直部门的绩效考核。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3 |
建立各类固体废物专项协同推进机制。在“无废城市”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市无废办公室,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推进各领域重点任务。 探索建立县(市、区)、部门间协同处置机制、资源互助共享机制,统筹全区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和使用,推进不同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体系的有效融合,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回收和利用处置效率。 |
“无废城市”领导小组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4 |
依据眉山市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玩等各维度全面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5 |
编制彭山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6 |
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等固体废物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
区商务局、区长效办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4年 |
7 |
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4年 |
8 |
探索建立彭山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激励机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鼓励各责任主体积极履行义务和落实责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9 |
依据眉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两网融合”制度建设和监管措施,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经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量。 |
区商务局 |
区长效办、综合行政执法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4年 |
10 |
逐步完善彭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构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末端处置的全过程闭环式管理体系,形成多部门权责明晰、联合监管、协同增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1 |
依据眉山市商贸服务业一次性用品使用指引,制定限制和减少饭店、酒店使用一次性用品的相关办法,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
区商务局 |
区文广旅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2 |
构建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补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管理台账,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管理。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3 |
依据眉山市化肥减量和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实施方案。进一步减少化学农药、化学肥料使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4 |
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清运台账,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制度。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5 |
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督促畜禽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指导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制度体系 |
2023—2025年 |
16 |
执行粪污处理设施联合验收制度,在投产前均要开展联合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制度体系 |
2023—2025年 |
17 |
依据眉山市工业芒硝尾矿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推动芒硝尾矿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芒硝尾矿堆存量。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8 |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机制。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全过程环境责任制度的实施细则,细化各部门、各地方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19 |
健全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参照《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推广危险废物联合体管理模式,构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络,提升高校及研究机构实验室、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实验室、机动车维修与报废拆解单位为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教育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等相关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20 |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保障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
制度体系 |
2023年 |
二、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任务体系 |
实施期限 |
1 |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建筑材料、道路建设、农业领域等技术研究,拓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路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2 |
支持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研发,着力打通堆肥、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区科数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3 |
支持市政污泥资源化技术研发,探索污泥多元化利用处置渠道和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科数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4 |
探索开展彭山区生活源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利用处置减污降碳潜力分析。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5 |
按照“谁生产、谁处置,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建成覆盖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销售、管理、清运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区农业农村局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技术体系 |
2023—2025年 |
三、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四、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任务体系 |
实施期限 |
1 |
制定“无废城市”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根据彭山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制定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确定重点项目投融资渠道。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国资金融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2 |
探索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国资金融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3 |
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4 |
根据眉山市涉固体废物税费优惠文件清单,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减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政策。 |
区税务局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5 |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体现差异化,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区税务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6 |
根据眉山市装配式建筑奖补政策,对达到标准的商用建筑给予适当提前预售期、合理提升容积率等激励政策。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7 |
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选择校园、社区等快递网点,通过积分换取礼品、积分抵现、“纸箱换蛋”等形式,鼓励消费者将快递包装袋送往网点回收。 |
区邮政管理局 |
/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8 |
加大对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2025年 |
9 |
出台绿色制造体系奖励办法,对建立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 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的主体给予一定奖补。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区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年 |
10 |
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 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
市场体系 |
2023—2025年 |
11 |
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 通知》,在从事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中全面开 展环境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区国资金融局 |
市场体系 |
2023—2025年 |
五、彭山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任务清单
彭山区2023-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期限 |
投资估算(万元) |
实施主体 |
|
1 |
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类 |
眉山市彭山区强制性清洁生产 |
2022年开展陶氏化学(四川)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3年开展四川高绿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
2022— 2025年 |
企业自筹资金 |
相关企业 |
2 |
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彭山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项目 |
配备垃圾分类投放亭500个,垃圾分类箱2000个,垃圾分类桶2000个,8辆8—12吨的后压式垃圾分类专用运输车,20辆电动四轮和20辆机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100套智能垃圾分类箱,大件垃圾拆解中心1套,公交站台、广场、进出城区主要通道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制作垃圾分类指南、手册、购买垃圾分类专用袋以及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对中心城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
2021— 2023年 |
3000 |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项目 |
混凝土综合利用项目 |
眉山盛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10万吨混凝土综合利用生产线。 |
2021— 2023年 |
企业自筹资金 |
眉山盛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有机肥成果转化 |
开展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的研发并加强研发成果转化,打造200亩有机肥实验基地,建设年产20000吨有机肥的生产基地。 |
2020— 2023年 |
500 |
区农业农村局 |
5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有机溶剂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
提升有机溶剂纯化能力,建成后纯化能力达到3.68万吨/年。 |
2022— 2023年 |
9503 |
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6 |
危险废物收集 处置项目 |
四川君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 |
项目建设地点为眉山市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路西段,占地面积13340m2(20亩),设计收集规模为5000吨/年。 |
2023— 2025年 |
5000 |
四川君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 |
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 |
彭山区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 |
配备监管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巡查。 |
2021— 2025年 |
5 |
彭山生态环境局 |
8 |
“无废城市”宣传培训活动 |
“无废城市”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
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体系,走进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园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发挥环保公益组织的宣传力量,推广绿色生产生活理念、普及绿色环保知识,宣传推广“无废”理念。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居民多维度参与,为打造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无废文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2023— 2025年 |
10 |
彭山生态环境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
9 |
“无废城市”建设培训 |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固体废物管理职责,面向企业,制定相应固体废物管理培训计划,明确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处置等单位在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强化固体废物回收和利用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责任。 |
2023— 2025年 |
10 |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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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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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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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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