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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第4批次建设

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

眉彭府通〔2023〕3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启动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涉及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龙门桥社区5、6组,面积合计28.8192公顷。

三、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20日由眉山市彭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的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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