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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谢长贵、谢宾“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8-05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单位、部门:

2016年5月28日22时左右,江口镇远景村3组村民谢长贵、谢宾父子二人打渔后在岷江河边草坪休息,突然听到河里有人呼喊救命,父子二人不顾个人安危,成功将观音镇一轻生男子从河中救起。

谢长贵与谢宾为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经区综治委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核,区政府确认,决定授予谢长贵、谢宾“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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