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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彭山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9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7号)精神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眉山行动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20〕23号)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彭山建设,结合彭山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全面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面防控重大疾病,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建设健康彭山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普及知识、提升素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2.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居民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3.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尽早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完善防治策略,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早诊早治早康复。

4.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村(社区)、家庭和个人行动起来,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动员、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实现健康彭山行动齐参与。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健康环境持续得到改善,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逐步提升。

到2030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一步得到有效防控,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实现《“健康彭山2030”规划纲要》有关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宣传教育活动。巩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创建健康村(社区)、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健康公园等,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区融媒体中心与区卫生健康局合办优质健康科普类节目、栏目。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到2022年和2030年,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推广平衡膳食、合理营养、吃动平衡等健康知识理念,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彭山彭祖长寿养生文化特色,推广彭祖膳食养生术。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活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和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的示范创建活动,针对孕妇、婴幼儿、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类实施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健身组织向社区和乡村延伸,打通联系服务健身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弘扬彭祖太极等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和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5%及以上和40%及以上。编织社区体育网络,促进社区智能体育平台为群众健身服务。

4.实施控烟行动。制定眉山市彭山区控制吸烟工作长效管理办法,加大控烟执法力度,促进控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行无烟社区、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控烟宣传引导,全面推广青少年控烟手势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大控烟劝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实施控烟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区人民医院戒烟门诊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医院戒烟门诊建设,规范戒烟医疗服务。强化专业机构控烟工作,加强科学控烟业务培训。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搭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心理服务平台,加强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夯实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进课堂活动,每班每月开展心理健康课不少于1次,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分别达到70%、50%,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保院建成心理门诊,区内相关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80%,开展常见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工作,深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加快建设社区精神卫生康复体系,做到精神病患者应收尽收,开展精神病患者集中康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2%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彭山天蓝、水清、环境优美,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发生。逐步实施垃圾减量和分类回收。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强化“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全区污水处理、畜禽治理、生态岸线修复、水库治理、执法监督治理五大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农兽药残留、土壤重金属污染和食品非法添加。推进种植业作物标准园、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管理体系实施,形成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严密高效的无缝监管。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减少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和公共安全环境建设,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实施母婴安全和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加快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力争创建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不断加强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儿科急救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全区产儿科急救演练,畅通产儿科急救绿色通道;强化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管理水平,提高全区产儿科救治能力,确保母婴安全。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积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善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康复救助服务网络,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妇幼健康公共服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努力创建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提高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到2022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

8.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强化学校卫生室建设,加强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健康安全干预。继续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支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习惯养成。分批实施教室采光照明和课桌椅达标工程,营造健康学习环境。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与分析,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健全职业健康工作机制,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完善职业病防治支撑体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推动签订集体合同,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将违法企业推送至“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平台予以公示。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老年健康管理水平,强化老年人心理健康,以区域中医诊疗中心为龙头,开展中医特色服务,促进老年主动健康,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成省级重点专科。进一步鼓励、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养老行业,设立养老机构。依托院校、机构培养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提升老年医学科技水平,推进老年健康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鼓励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推动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区每个村都建立养老服务阵地(养老服务分中心或服务点),组建为老服务三支队伍,确保养老有阵地,服务有保障。持续巩固省级敬老模范区创建成果。在全区开展“百岁老人健康护佑行动”,努力提高高龄老人的健康水平,改善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延长健康期望寿命。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红十字会、社会组织等开展群众应急救护培训,引导群众学习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培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的习惯和技能。全面推进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推进标准化高血压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开展心血管介入治疗并建成卒中中心,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心脑血管疾病的管理和治疗,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率先每年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群众应急救护培训和实操演练,以带动广大群众学习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社会自救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癌症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乙肝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宜人群接种。推进癌症筛查,探索建立癌症早诊早治长效机制。开展肿瘤放疗技术并建立肿瘤病区。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探索癌症康复模式,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完善癌症患者医保和救助政策,加强癌症防治科技创新。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加强危险因素防控,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规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技术。推进基层诊疗设施和药物配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筛查干预、规范诊疗、随访管理等全程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动将慢阻肺、哮喘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试点高危人群肺炎球菌和流感疫苗接种补助政策。至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2/10万以下和18/10万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建立完善糖尿病预防诊治服务体系,提升村(社区)糖尿病检测能力。区人民医院糖尿病科建成市级重点专科,规范糖尿病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饮食控制和运动干预,促进自我健康管理。推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工作,开展糖尿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探索建立糖尿病中西医结合全程标准化管理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1%及以上和75%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普及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主体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全力抗击新冠疫情。加强鼠疫、霍乱以及急性输入性传染病监测,拓展监测技术储备,优化病例排查流程。推进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疫苗冷链及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完善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巩固提升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成果,加强检测发现,规范临床诊疗,落实学校防控措施。落实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措施,开展重点人员乙肝、甲肝疫苗免费接种试点。强化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监测检测工作,保持和巩固地方病消除成果。全面推进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6.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行动。加快构建城乡治未病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区治未病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未病服务。以中医体质辨识为基础,推进治未病干预调理,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区中医医院中医治未病科建成市级重点专科,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合作,研发推广适宜中医养生保健产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及治疗与互联网、旅游、餐饮等行业协同发展,构建治未病产业链,开发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100%。

17.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口腔疾病监测和高风险因素行为干预,强化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管理。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口腔健康监测网络,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引入四川省华西口腔惠民推广中心在彭山壹牙口腔诊室建立华西口腔专家工作室。大力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口腔健康彭山示范项目,开展老年人口腔护佑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12岁儿童龋患率分别控制在30%和27%以下。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健康彭山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细化17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成立专项行动专家咨询组,提供健康彭山行动技术支持,统筹推进健康彭山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和协调推进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全面落实建设任务。

(二)加强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涉及健康彭山行动相关领域的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逐步加大对医疗康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疾病筛查、早诊早治、分级诊疗、质量控制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加强监督执法,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审查机制,保障各项目标实现。加强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各区域健康相关信息共享。

(三)动员多方参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彭山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村(社区)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成立健康彭山行动基金会,探索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机制。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彭山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部门职责。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全社会宣传动员作用;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全面落实健康彭山行动各项任务,加强对镇(街道)的督促指导。

(五)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实施健康彭山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不断培育“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形成“健康彭山、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实施健康彭山行动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绩效考核。推进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有关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1.健康彭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2.健康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名单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健康彭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彭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健康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彭山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彭山行动》),细化《健康彭山行动》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全区《健康彭山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健康彭山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二、考核评价

(一)内容及指标。围绕健康彭山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确定26项考核评价指标(见附表)。

(二)评价方式。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彭山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对各镇、街道、区级各单位考核100%覆盖。可采取大数据监测、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我区推进健康彭山行动年度考核报告,并通过综合加权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推进健康彭山行动年度工作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考核评价。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注重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有关部门(单位)要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促进健康彭山行动顺利实施。

(三)坚持科学方法。统筹兼顾、注重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委员会根据市级标准、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实时调整考核指标。

附表:健康彭山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附表

健康彭山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序号

牵头单位

考核指标

目标值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

1

区卫生健康局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4

77.5

77.7

77.9

78.1

78.3

78.5

78.7

78.8

78.9

79

2

区卫生健康局

婴儿死亡率(‰)

≤6.5

≤6.3

≤6.1

≤6.1

≤5.8

≤5.5

≤5.4

≤5.3

≤5.2

≤5.1

≤5

3

区卫生健康局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5

≤7.4

≤7.3

≤7.2

≤7.1

≤7.0

≤6.6

≤6.4

≤6.2

≤6.1

≤6

4

区卫生健康局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9

≤18.5

≤18

≤17.5

≤17

≤15

≤14.5

≤14

≤13.5

≤13

≤12

5

区教育体育局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7.3

≥87.8

≥88.20

≥88.8

≥89.5

≥89.9

≥90.4

≥90.7

≥91.1

≥91.6

≥92.17

6

区卫生健康局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7

区教育体育局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3.6

≥34.5

≥35

≥35.7

≥36.3

≥36.7

≥37.2

≥37.9

≥38.5

≥39.2

≥40

8

区卫生健康局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6.7

≤16.3

≤15.9

≤15.5

≤15.1

≤14.7

≤14.3

≤13.9

≤13.6

≤13.3

≤13.0

9

区卫生健康局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

2.54

2.58

2.62

2.66

2.71

2.77

2.83

2.89

2.95

3

10

区卫生健康局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11

区卫生健康局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全面

开展

基本

完成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12

区卫生健康局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推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全面

开展

基本

完成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13

区卫生健康局

产前筛查率(%)

≥65

≥68

≥70

≥71

≥72

≥73

≥74

≥75

≥76

≥78

≥80

14

区卫生健康局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7

≥97.5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15

区卫生健康局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40

≥60

≥80

≥81

≥83

≥84

≥85

≥86

≥88

≥89

≥90

≥35

≥60

≥80

≥81

≥83

≥84

≥85

≥86

≥88

≥89

≥90

16

区教育体育局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0.5

≥45.25

≥50

≥52.5

≥55

≥57.5

≥60

≥62.5

≥65

≥67.5

≥70

17

区教育体育局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9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8

区教育体育局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

≥1

≥1

≥1

≥1

≥1

≥1

≥1

≥1

19

区教育体育局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48.5

≥59.25

≥70

≥72.5

≥75

≥77.5

≥80

≥82.5

≥85

≥87.5

≥90

20

区教育体育局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1

区卫生健康局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10.5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22

区卫生健康局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23

区卫生健康局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0

81

81

82

82

83

83

84

84

85

85

24

区卫生健康局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70

71

71

72

72

73

73

74

74

75

75

25

区卫生健康局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96

98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73

74

75

75

76

76

77

77

78

79

80

26

区卫生健康局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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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健康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彭山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健康彭山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根据我区疾病谱变化及医疗科技进步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措施等。完成健康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分管区领导

副主任:区政府办主任

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

区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和数字经济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彭山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区统计局、区老干部工作服务中心、区气象局、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区医疗保障局、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彭山烟草专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相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彭山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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