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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盛恩利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5-18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眉府发〔2019〕26号)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盛恩利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盛恩利,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公义场社区居民。2020年3月28日下午4点左右,公义镇公义场社区一居民家突发火灾,盛恩利同志在得知尚有104岁老人被困的情况后,不顾个人安危冲入火灾现场搜救被困老人,成功将被困老人救出。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盛恩利为榜样,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学习他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高尚品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平安彭山,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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