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6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承担拟订博物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2)负责藏品陈列展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物馆开放区域的组织接待及管理,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

(3)承担江口沉银遗址文物及藏品的鉴定、评估和定级工作;承担馆藏文物登记、修缮、保护、管理和研究。

(4)承担博物馆社会教育与服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对外交流、运营推广合作等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工作重点

1.高水平完成展陈大纲编制。力争5月完成展陈大纲终稿审核验收工作,赓即开展博物馆展陈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2.组建高水平讲解员队伍。一是培育展厅讲解员,打造高质量展厅讲解员队伍。二是储备培养专兼职讲解人才,推进科普讲解人才队伍建设。

3.高品质推动宣传运营工作。开通江口沉银博物馆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账号,完成博物馆商标注册工作,开发以江口沉银为主题的系列文创产品、科普读物、文艺作品。

4.高标准建设专家人才队伍。组建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专家顾问团队,发挥好专家库的智囊作用,深入指导博物馆的建设发展。积极与省博、成博对接,常态化开展人才外派学习交流,经常性开展系统培训,打造高素质文博人才队伍。

5.筹建信息化平台。信息化目前是博物馆发展的趋势,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各项评审、设计工作,在建设过程中,配合各方做好协调,打造适合于我馆的信息化平台。

6.教育是博物馆的重要职能,我馆将结合省内外其他博物馆经验,广泛开展社教相关工作。在试运行阶段,完成社教活动方案的初步策划,并进行相关志愿者的招募和定期培训,积累社教经验。

二、部门概况

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4年末在职职工9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收入预算总额为4105688.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5688.98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05688.9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41.17元,卫生健康支出51987.09元,住房保障支出130653.54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78507.18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展,博物馆运行经费,博物馆临时办公区开办费、专家论证评审经费、文化交流经费。

基本支出1855688.98元,是用于人员等日常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86600元,差旅费1344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工会经费12389.54元,福利费12839.8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9.54元。

项目支出2250000元,主要用于江口沉银博物馆运行经费及博物馆临时办公区开办费、专家论证评审经费、文化交流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78507.18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江口沉银博物馆运行、博物馆临时办公区开办费、专家论证评审经费、文化交流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68.48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84.2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8.4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工伤失业保险。

(五)卫生健康支出39027.0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六)卫生健康支出12960.06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其他医疗保险。

(七)住房保障支出130653.5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江口沉银博物馆运行500000元。主要包含博物馆logo设计、商标注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的创建、运营、文案、视频设计、线上线下展板设计与投放等。

2、博物馆临时办公区开办费、专家论证评审经费、文化交流经费1750000元。主要包含按程序和时间节点推进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项目建设,保障2024年底开馆并试运行。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

2024年2月5日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1).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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