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眉山市彭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查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依托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应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保障了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外发布的稿件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逐级进行审查审批。

(四)平台建设。我局未开设独立门户网站,主要依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及时收集和反馈群众关于平台建设相关建议,推进我区平台建设优化。

(五)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建立健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再交由统战部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信息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及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够,造成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落实中央、省、市的标准和要求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受部门职能的限制,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具有政策性、特殊性、保密性的特点,有一部分信息需保密不予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强化政务公开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围绕政务公开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培训。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提高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严肃性,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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