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部门动态17条,财务信息4条,双公示信息2条,通知公告1条,信息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和流程,确保公开质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

主动公开了具体业务负责人及领导联系电话,主动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

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结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2.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覆盖、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完善信息收集、报送、保密审查、领导审核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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