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科学行政执法体系,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为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好用好行动指南,把好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一)强化普及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制发文件发动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强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抓好“关键少数”教育。一是科学制定区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及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中省市要求,结合彭山实际,制发《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及时对照中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眉山市彭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除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相关要求。二是全面推广应用“法治账图”,全区各部门(单位)以“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以职能职责为基础,全面梳理单位行权履职的法律规范,形成单位、内设机构、岗位三级法治台账,促进法、岗、人、事、责紧密结合,实现依法行权履职可视化、图形化。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争创“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联系点优势,强化“天府通办”彭山分站点功能支撑,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强化业务协同、深化机制创新、推动全区政务服务更加“好办、易办”。二是深化“放管服”“一网通办”改革,持续推进智能审批。梳理公布100个涵盖公安、交通、人社等部门“立等可取”事项,办事人资料齐备的前提下,当即取得审批结果,审批效率提升80%以上。三是推进数据按需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50个区级部门(单位)实现共享业务数据,数据共享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政务数据共享目录数1171个,公共数据开放数1054个,电子印章制作数79个,电子证照种类59种,已签章电子证照11804个。

(三)坚持法治服务于民。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扩大跨区域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成德眉资通办”,抓实“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承接通办事项,目前已承接“川渝通办”事项311项,“省内通办”事项189项,“成德眉资同城化”事项201项,涵盖就业、社保、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启用13个国家重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印发办事指南。与成都市、资阳市、德阳市建立通办合作机制,协商统一通办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模式等,进一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是区市场监管局与彭山区公安分局签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协议,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全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二是与新津区签订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协议,积极推动成眉知识产权跨区域执法协作,优化成德眉资同城发展法治保障。三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职能,将知识产权维权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扩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五)开展市场乱象整治行动。一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的相关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清尽清”;对违反相关审查标准需要调整或废止的,做到“应改尽改”。二是对非法集资、金融放贷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2次全面的清理整治行动,严格依法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依法重拳打击以食品、药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的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00件。四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稳定监管,组织开展联合现场检查8次,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内2家小贷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生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无涉黑涉恶情况。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3年,区政府印发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制发,主体适格、程序完备、内容合法,无违法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印发后,依法按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且备案材料齐全,无被审查不合法和退回的情况。同时,对2022年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对全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干部进行全覆盖摸底,督促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加强日常使用、监管、执业保障等,满足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多领域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全区现有公职律师30人,采取“有带无”形式将公职律师调剂至相关执法部门,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目前28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区级行政机关和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职律师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审核)质效,加强重大复杂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推进审查(审核)规范化。

四、构建科学行政执法体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对下沉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分两批次赋予江口文旅农融合片区(江口街道、黄丰镇)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71项,赋予城乡发展融合片区(公义镇、观音街道、谢家街道、凤鸣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68项。二是加强对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眉山市彭山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全面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实践,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区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一目录、五清单”要求规范执法,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专项行动,以及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开展2023年彭山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试与培训,针对镇(街道)、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157人。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一是严格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约谈警示企业29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39起,罚款258.78万元,拘留1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拘留5天)。二是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综合采取民意收集、投诉举报、信访反映、明察暗访、调查研究、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6个,已整改到位。

五、夯实基层治理根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实施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一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订完善5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两约”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江口街道武阳社区成功创建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在凤鸣街道城中社区、凤鸣街道城西社区、观音街道观音铺社区等7个社区实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全面完成凤鸣街道城中社区“人文生态型”,观音街道观音铺社区、公义镇保胜场社区、谢家街道谢家场社区“服务创新型”,凤鸣街道城西社区、黄丰镇新丰社区“贴心关爱型”,江口街道“智慧科技型”的“创特色”项目任务。

(二)增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能力。一是印发《关于建立彭山区矛盾纠纷调处专家库的通知》,引入行业法律顾问、心理专家等建立五类矛盾纠纷调处专家库,进一步提高人事劳动争议纠纷、住宅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消费纠纷、婚恋家庭纠纷的化解成效。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605件,化解4760件,化解率84.92%,做到全区连续五年无“民转刑”命案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三是区级层面规范化建成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整合群众接待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多中心一体化运行,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镇(街道)层面规范化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坚持以综治中心为载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群众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功能整合,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四是印发《关于健全完善“13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深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裁调对接”工作,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把加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打造“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现已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江口司法所、谢家司法所)、省级“枫桥式”派出所1个——(凤鸣派出所)。

(三)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打造智慧警务,新增220个天网点位,补齐主城区监控盲区,建成智慧平安小区101个,有效提升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力。二是优化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架构,在高速公路沿线毗邻交界处设置实战化、信息化公安动态查控点2个,形成环蓉防控圈;在四个镇(街道)主要公路干线,设立近郊、远郊治安查缉卡点17个,形成环彭防控圈;在中心城区设置固定岗亭、移动警务平台车、“1.3.5”快反点位5个,形成环城防控圈,健全7×24小时网络安全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全年筛查涉稳情、舆情、警情信息100条次,消除各类风险隐患10余个,实现治安要素依法精准动态管控。三是多元联动,抓实社会治安平安巡防,由社区民警牵头负责组建社区巡防中队、网格平安巡防小队、平安巡防情报收集队、平安巡防支援服务队,充实社区警务巡防力量夯实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肃清社会安全隐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党委、人大、政府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

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党委、人大、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深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倒逼部门规范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四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建立健全各类监督贯通机制,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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