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为彭山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强化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法,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按照中省市要求,结合彭山实际,制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调研,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稳步落实。
(二)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对全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干部进行全覆盖摸底,督促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建立全区公职律师人才库,加强日常使用、监管、执业保障等,满足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多领域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全区现有公职律师23人,2个党委部门、8个政府部门、1个街道办事处配备公职律师。通过统一调配,采取“有带无”形式将公职律师进行调剂,28个区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和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职律师覆盖率达到100%。
(三)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眉山市彭山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2022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依法依规审议行政决策123个,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均进行决策前把关。审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等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已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备案6件。
(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融入“双城”“双圈”建设,出台《2022—2023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观察员制度,与新津区推出第二批125项“通办”事项,分别与郫都区、双流区、崇州市、都江堰市联谊结成跨域通办伙伴,推出140项“通办”事项。积极推动东彭融合,与东坡区共同梳理第一批152个“通办”事项。继续深化“红色代办”“七个一”服务制度,开通线上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平台,汇集300余条惠民惠企政策,聚力助企纾困。二是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新增3项省级改革创新试点(“天府通办”分站点、“一件事一次办”“自助终端”),完成“天府通办”彭山区分站点建设,“1+7+51+N”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实现“一张网”运行。推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47个区级部门(单位)实现共享业务数据,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三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建立进驻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单制度,赋予镇(街道)行使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63项。持续优化“综窗”模式,人社、医保业务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完成片区便民服务设施专章编制和全区6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省级“三化”示范标准建设。创新推出“政务服务+金融+邮政+小区”新模式,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多点办”。
(五)强化行政复议应诉。一是深入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设置机构,撤销区司法局原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股,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增加中层职数1个,事业编制2个。二是将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运用行政复议倒逼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2年,全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取得显著成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审结40件,结案率93%,审结的复议案件败诉11件,败诉率为27.5%。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个办法”,每季度开展工作督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落实到位、执法规范。二是深化六个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区级派驻机构及“常驻制”执法下沉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全面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三是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和承接行政处罚事项的研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提升执法效能,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教育培训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44次,立案查处 18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件。五是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收集7个行政执法领域19件行政处罚(许可、强制)案卷,经评查,均为合格案件。
(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依托彭山区社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首创经验,建立完善心理服务网络运行机制,预防化解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累计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站、心理门诊室、心理咨询室等社会心理服务平台69个。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重点问题治理。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针对乡村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法治夜校”,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普法讲师团,开展由群众“点菜”、讲师“上席”的“菜单式”普法讲座。整合司法机关和律师队伍资源,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级法律服务体系。
(八)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建成区、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7个,建成凤鸣、观音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推动“公调对接”工作;建立村(社区)调解室51个、调委会61个,专业化社会调解工作室4个,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印发《关于健全完善“13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诉非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源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总量,有效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全区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事件。三是印发《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的实施方案》《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坚持村(社区)每周、镇(街道)每半月的基层纠纷排查机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管控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构建和谐平安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安排部署。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稳。经过多年实践,我区依法治理多级工作网络已基本建成,但少数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人员队伍不稳定,造成责任不明、落实不力,法治建设存在断档、“真空”现象。
(三)法律顾问管用不当。法律顾问运用不充分、管理不精细,大多停留在审查业务合同、法治讲座层面,重大决策事项提前介入不足、参与不够、法律意见质量不高,重大行政决策和文件合法性审核缺位,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坚持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参与、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领导,各方协同,锻造专业化法治队伍。持续将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全区人才培养规划,建立执法人员、司法工作者和律师交流培训机制,打造多层次全方位法治人才培训体系。加大法治工作人员培养力度,用好党政法律顾问,开设“法治讲堂”,定期收集各行业各部门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治业务专业培训计划,不断强化法治队伍的法律业务素养。
(三)建强队伍,强化统筹,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作用。加大公职律师宣传、审批、培育、管理力度,推动全区符合条件人员应申尽申,实现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全过程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文件审核把关,未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一律不实施、不印发。选聘成立一支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专家组成的区级专业化法律团队,提供“点单式”服务,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文件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