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区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紧紧围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为贯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和市委“135”、区委“132”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一)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结合《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开展综合性自查,对推进迟缓、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牵头单位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尽快补齐弱项短板,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快信用领域改革,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双公示”。利用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全面梳理公开事项。2019年,共梳理67项主动公开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0余条,依申请公开11条,全部按时办结。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梳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基本清单204项,实现集中度不低于80%目标。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推出7个配套文件,对推进网上审批、受办分离、先办后验等七个改革领域作出制度性要求。二是做实“一门通办”。推进集成服务,新建智能环保型服务大厅,增设水、电、气、网、银行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民政婚姻登记业务、车管业务等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三是做强“一窗通办”。建成全区“1+11”无差别受理体系,在区、镇(街道)两级设立33个具备受理800余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能力的无差别全科式综合受理窗口。四是做深“一网通办”线上服务。自主开发“彭山区党务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全区85.3%依申请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全区超过90%事项。五是做优“一号申请”智能服务。以公民身份证号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网上办事基准标识,实现企业、群众只用一个号码办事,建立个人信用积分体系,根据不同信用等级提供差异化服务。
(三)加快改善营商环境。出台《眉山市彭山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配套《眉山市彭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培育暂行办法》《眉山市彭山区降低工业企业要素成本实施方案》《眉山市彭山区纳税十强企业九条激励办法》《眉山市彭山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奖励》《眉山市彭山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等8个具体鼓励政策和降费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区长企业接待日”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区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企业决策征询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企业座谈会”,收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区级领导全年共接待走访36家企业,收集问题107个,已解决99个,帮助2户企业协调使用应急周转资金1700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194.96万元。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眉山市彭山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眉山市彭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事后评估。在重大决策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前,开展专题调研、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2019年,区政府常务会依法依规审议行政决策事项222个,包括区党务政务服务新大厅(区市民中心)装修、龚家堰水库扩建等60余个重大投资协议、政府性合同,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均进行了事前把关,出具书面审查意见222份,提出各类建议意见1135条,90%以上被采纳,区政府对外经济活动得到有效规范。
(二)坚持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规定。对2013年到2018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备案,进一步健全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投资和重点项目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并及时向市司法局和区人大备案,全部通过备案审查。
(三)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继续贯彻落实《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优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实施书面与实地、综合与重点相结合的督导督查,开展层级督查、系统督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三、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梳理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清单15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确定完成时限,印发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确保“三项制度”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执行力度。进一步畅通公示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行政执法公示栏目。结合“双公示”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执法职责和权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材料、行政执法情况和监督途径进行公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视频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执法档案管理。三是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流程,规范送审材料,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两法衔接”。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对药品零售企业,超市、餐饮、冻库、调味品等配送点开展立案查处110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0家,发出检查指令书162份,整改隐患486条。二是强化农业食品监督管理执法,对全区37家获证涉农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非洲猪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散装白酒安全治理行动等专项检查,积极推进肉制品、白酒制品、调味品生产企业溯源追溯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强化道路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试运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信用信息系统,加强“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巡查232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件,查封扣押2件,罚款324万元启动移动执法系统,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98%以上,达标排放率98%以上,基本杜绝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排污现象。五是强化文化领域管理执法,对全区出版物市场、电影院开展执法监管检查。针对开学季开展网吧专项治理工作,对1所违规收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落实,全年“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案件220余件,涉嫌犯罪案件11件14人,检察机关建议移送2件5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件12人,不予立案1件,拘留结案1件1人,区检察院审查起诉3件6人,区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6人。
(三)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贯彻落实《眉山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内容环节进行规范。坚持贯彻落实亮证执法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年完成年审证件673人,组织网络平台执法培训101人,95人参加并通过执法考试,完成执法证件申领及换证178人。严格遵循《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处罚告知书、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和决定书中准确合理实施裁量标准,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执法。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化解矛盾普法先行,促进法治观念在群众心里落地生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针对乡村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法治夜校”,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和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普法讲师团,开展由群众“点菜”、讲师“上席”的“菜单式”普法讲座24场,“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二是结合经济合同纠纷、保健品诈骗等典型案例到村开展“模拟法庭”6场,选择有代表性的2起调解案件开展“以调释法”。三是以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重点开展“宪法法律进学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两大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及单位业务人才组成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在全区26所中小学宣讲《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全年共计发放普法资料4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超过20000人。
(二)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坚持落实制度机制。调整区政府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听证等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眉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眉山市行政应诉十条规定》,坚持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审结44件,其中2件撤销、3件维持、1件确认违法、14件撤回、24件不予受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2件,审结1件,驳回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另有1件正在审理中。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6件,东坡区人民法院受理36件,审结35件,其中败诉17件,判决违法3件、撤销2件、赔偿1件、履行11件,调解2件,撤诉11件,判决驳回诉请5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3件,市中院受理13件,审结12件,1件移送东坡区人民法院,5件撤诉,6件裁定驳回起诉。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8件,出庭23件,应诉率82.1%,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率100%。区政府无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或者责令履行。
(三)推进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拓宽调解领域。进一步强化“公调对接”工作,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重要作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综合化解机制。二是加强排查力度,及时研判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每半月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了集中梳理、滚动排查和分析研判及化解。三是推进家事纠纷调解工作。转发《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尊重生命关爱家庭”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快案件的审查和立案程序进程、提高家事审判团队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家事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加大对家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和心理干预力度等措施。2019年,全区共受理矛盾纠纷1917件,调处成功1865件,成功率97.3%。经诉讼辅导分流诉前调解1360件,分流率61.4%,为79件案件提供了司法救助,共减免诉讼费436990元,涉及当事人205人。
特此报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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