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川办发〔2020〕85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清理形成了《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眉山市彭山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
2.眉山市彭山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
眉山市彭山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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