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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工作内容

服务年限

人数

眉山市彭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城镇公益性岗位

协理员

办公室文职及协调

最长不超过3年

1

三、对象条件

(一)彭山区辖区内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援助对象,且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城镇就业困难劳动者。

(二)年龄在40岁以下,学历在大专及以上。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开始,招满为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政府大楼底楼区残联(西街98号)。联系人:帅雅利;联系电话:37623757。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并打印《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见附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招聘办法

报名结束后,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状况、困难程度、求职意愿等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报名者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安置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每年一签),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薪酬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具体由所在单位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028-37612139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2025年从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附件【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doc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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