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7     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的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后,拟招用王雷红等10名同志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社会治安协管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如认为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12139。

拟招用单位

拟招用岗位

拟招用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就业创业证号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王雷红

47

511**********046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胡红

45

511**********047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唐良花

46

511**********420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徐学明

58

511**********681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田仕斌

56

511**********931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任芝祥

57

511**********724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李梦清

57

511**********953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徐学强

55

510**********820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余光元

55

511**********021

首次享受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社会治安协管员

邓德润

56

511**********287

首次享受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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