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第2批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申报提前退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0     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审核,原彭山县氮肥厂职工彭屏等2人基本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现按要求对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眉山市人社局审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28-37612125。

眉山市彭山区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申报提前退休公示名单(2人)

单 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种/类别

从事年限

原彭山县氮肥厂

彭屏

1969.06

脱硫工(有毒有害)

8年以上

原彭山县氮肥厂

何刚

1969.06

脱硫工(有毒有害)

8年以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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