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眉山市彭山区第三届人民政府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彭山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彭山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深入推进健康彭山建设的重要五年。为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健康彭山2030”规划纲要》等,编制彭山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区域卫生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彭山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加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总量显著增加,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能力和质量水平得到双提升,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区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17岁,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150个,其中区级医院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132个;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7.2张、3.0人、3.8人。省人民医院全面托管彭山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彭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分别牵头建立2个医疗联合体。彭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数字化医院,区中医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中医药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50.78%,医疗服务效率明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巩固和完善,筑牢公共卫生防线,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面临形势
人民健康是中国式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不容忽视。全区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9.03%,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现有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难以有效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63%,人民群众对服务质量和品质的要求逐步提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相比,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一定的短板和弱项。全区无三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建设较为滞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短板突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健康彭山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统筹推进中医药强区建设。织密预防、救治、应急“三张网络”,攀“高峰”、建“高地”、强“龙头”、夯“基石”,构建以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聚焦群众需要,强化老年健康、优生优育、全周期健康保障“三期服务”。推动彭山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彭山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有效提升卫生健康治理效能,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改革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做到健康政策优先保障,健康投入优先安排,健康问题优先解决,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坚持均衡发展。把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加强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质量、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异,促进健康公平。
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健康,在资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卫生倾斜力度,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推动医疗、医药、医保系统集成改革,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创新、体系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到2025年,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彭山区人民医院建成三级乙等医院,合理布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在彭山区中医医院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区域影像中心,扎实推进江口次中心建设,快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救治水平。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培育市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彭山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标准。乡村医疗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发展,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区中医院力争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进一步发挥,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力争跻身四川省中医药强县。
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建成1所区级综合性托育机构,到2025年,托位数达到1230个。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血站等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现状 |
2025年 目标 |
指标性质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 |
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 |
2.93 |
6.70 |
预期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
—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50 |
100 |
约束性 |
4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床位和人力配置 |
5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93 |
9.0 |
预期性 |
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4.3 |
7 |
预期性 |
||
6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0.84 |
1.5 |
预期性 |
|
7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 |
3.3 |
预期性 |
|
8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8 |
4.1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 |
0.41 |
预期性 |
|
10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2 |
4.5 |
预期性 |
|
11 |
医护比 |
1:1.18 |
1:1.23 |
预期性 |
|
12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2 |
1:1.3 |
预期性 |
|
中医药服务体系 |
13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7 |
0.92 |
预期性 |
14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5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
16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5 |
4.5 |
预期性 |
17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0 |
100 |
预期性 |
|
健康 水平 |
18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17 |
78.4 |
预期性 |
19 |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第二章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中心(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第一节 床位配置要求
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9.0张左右。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引导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区级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推进全区优化配置床位资源。各乡镇(街道)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结构、床位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实际状况,科学制定床位发展目标;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合理确定医疗卫生床位分布。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新增床位。
第二节 人力资源配置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引进、培养、培训、管理等机制,实现卫生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统筹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分布更趋于合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配备,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和精神卫生人才配备。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1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41人。
第三节 医疗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儿科、医学影像、妇产、耳鼻咽喉、肾病、麻醉、康复、肛肠、治未病、精神等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部分重大疑难疾病的诊治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彭山区人民医院建立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以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等,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区级医院配置放射治疗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断层扫描(CT)机、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
推进数字卫生健康发展,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卫生健康云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结合国家、省疾控体系改革,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推动预防关口前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
明确疾控机构职责定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区内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有需求、有条件可配备移动检测车。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5%,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提高疾控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开展属地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监测与评估。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控中心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强化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区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强化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利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监测信息同步共享。
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三、健全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强化急救中心(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完善急救体系。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独立设置急救分中心,受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急救分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合理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因地制宜确定。加强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基础条件,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彭山区急救机构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加入市级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区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加快实现市-区-乡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一体化、成眉同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一体化。
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强化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规范建设区级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加强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独特作用。
推动中医药融入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完善中医疫病防治体系。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培养一批中医疫病专家队伍。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救治协作网络。
完善中医疫病防治体系。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培养一批中医疫病专家队伍。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救治协作网络。
专栏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彭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暨传染病区建设。 中医药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聚焦全区群众跨区域异地就医专科需求,以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为主题,大力实施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发展工程,切实融入市、区临床重点专科体系,推动全区形成区内有“龙头”的医疗服务新体系,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医疗服务,力争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区内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
打造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区域医疗中心。以彭山区人民医院为龙头,区内三级医院为骨干,发展特色医疗和专科医疗,建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与四川省人民医院合作,高水平规划建设、高质量发展彭山区人民医院,实施事业发展、空间拓展和服务拓展三大战略布局,医疗、教学、科研、健康服务业“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构建全区一流的综合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强化优势学科建设,力争立项市级重点专科6个。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年新增技术项目15—20项。全面提升微创外科、介入治疗、内镜治疗水平,力争实现出院患者手术比达到45%、手术患者微创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35%。
打造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合作,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等专科建设,力争创建市级重点专科3个。
一、加强区级医疗龙头建设
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区级医院发展,加强专科建设,彭山区人民医院至少建设6个市级重点专科,充分发挥区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区域龙头作用。实施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推动区级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面提升区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体系,到2025年,彭山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二、夯实基层卫生服务基石
探索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由彭山区人民医院牵头,以彭山区中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为成员单位,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区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推进区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动乡镇调整为街道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加快推进政府办医院发展
全区原则上设置1个区办综合医院和1个区办中医类医院。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老年等区办专科医院(含中医专科医院)。
四、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
五、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强化防治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加强平急转换。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推进上下联动。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规范有序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促进学科协作。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专栏2—1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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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2 医疗机构等级创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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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别 |
机构名称 |
2025年机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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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
彭山区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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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3 临床重点专科创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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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数量(个)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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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人民医院 |
6 |
6(神经内科、麻醉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儿科、消化内科) |
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推动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构建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到2025年,彭山区中医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成中医技术精湛、人才队伍精干、临床疗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医院。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100%设置治未病科,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置治未病科。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推进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专科联盟建设。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持续对条件较弱的中医馆提档升级,打造“旗舰”中医馆。深化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内涵,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公立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参与传统中医诊所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鼓励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打造一批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微生物耐药问题等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研究制定“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
专栏3—1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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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打造“旗舰”中医馆、“中医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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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别 |
机构名称 |
2025年机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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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 |
彭山区中医医院 |
三级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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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3 中医重点专科创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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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数量(个)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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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中医医院 |
3 |
3(脾胃病科、肺病科、康复科) |
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以国家区域儿童医疗中心为引领,综合性医院妇产科、儿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彭山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彭山区建设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全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持续稳中有降。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彭山区设置1个产前筛查机构、1家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逐步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
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彭山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7名、床位增至2.50张。提升综合医院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强化家庭科学养育指导,逐步构建“机构示范、社区补充、辐射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合理规划布局。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全区总托位数达1230个,普惠托位占比达50%以上。
增加托育供给。依托公办幼儿园建设区级公办示范托育机构,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综合利用公园、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改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到2025年,至少建成3个区级公办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指导家庭照护。依托托育机构平台,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保健、安全防护、照护技能及儿童早期发展等指导服务。发展“互联网+托育”,开展在线父母课堂、育儿咨询等服务,传播科学育儿知识,为有需求的婴幼儿家庭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退休教师及医生发挥积极作用,为社区内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志愿服务。推进“医育结合”,支持物业、家政等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三、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以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为主体,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服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彭山区人民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引导一批二级以下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彭山区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85%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床位富余的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推进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配套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养老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医养结合功能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构建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圈。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慢病管理、康复护理、日间介护、生活援助等服务。
四、强化职业健康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职业病危害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镇(街道)基层医疗机构为主干,完善市、县、镇三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区疾控中心积极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同时加强与市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方面的交流联系,并定期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职业病疑似病人进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构建区级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并向重点乡镇延伸。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全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工作。职业病救治任务重的镇(街道)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救治。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多的镇(街道),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社区康复机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五、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主要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健康科普传播和健康科普传播规范、标准、技术指南制定等工作。推进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向公众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自评自测等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向患者及其家属传播健康知识,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对公众和各类疾病防控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
六、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以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区精神保健院建设,搬迁后拟建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加强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承担康复训练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
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用,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和躯体疾病多学科联络会诊制度。依托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七、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至少有1个区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推动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加强基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加强康复医疗专业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和帮扶带动作用。二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专栏4—1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施彭山区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改建一批托育服务设施。 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康复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门诊建设。 |
第四章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招聘流程,强化人员招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使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提取办法,积极探索“县聘乡用、乡管村用”,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区域医共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持续扩大药械集中采购覆盖面,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及省际区域联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药品短缺应对处置能力。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第四节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托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有序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真正起到促进分级诊疗、发展薄弱学科、引导资源配置的优化调节作用,助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开展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合理制定新增价格项目试行价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居家医疗服务、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理顺比价关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根据上级规定,动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患者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患者合理降低报销比例。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第五章 强化服务体系要素保障
一、壮大公共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培养,以及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等各类紧缺人才培养,力争副高及以上公共卫生人员数有所增加。
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加强中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基层中医人员理论基础和临床技能。强化全科医师和临床骨干医师的培训。鼓励支持在职人员学历提升。到2025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到170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到480名,硕博士达到40名。
二、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盘活用好存量编制。结合实际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4.5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推进医疗卫生次中心、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逐步提高。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争取政策支持,完善引进政策,灵活编外人员总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引进。积极参与“眉州名医”培育工程等各类人才培养,培养一批适应新时代发展趋势的骨干人才。持续开展校地、院地合作,深化传承工作室人才合作,吸引卫生人才来彭工作。依托省人民医院托管彭山区人民医院平台,邀请省级专家来彭带教、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等。加强人才储备,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围绕优势重点学科推荐培养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拔尖人才、名医等菁英人才。
依托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改监测平台、医疗行业综合服务平台、医疗卫生应急指挥保障平台和以临床数据为核心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的四个子平台,实现全区行业内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积极融入成德眉资同城发展,强化医疗健康同城合作。
加快推进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服务管理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指导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发展,深化互联网诊疗服务。
三、全面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
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与疾控信息系统、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国民体质测定、健康体检以及其他数据源加强对接、共享,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大数据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的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依法依规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开放,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实现跨机构、跨地区就医“一卡(码)通用”。加强远程医疗体系建设,探索利用5G技术建立覆盖全区的远程医疗“一张网”,构建集视频会议、远程医疗、应急指挥、院前急救、疫情应急等多业务融合的“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云”。
加快信息化建设,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尽快推进逐步实现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能力。
专栏5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
人才队伍建设:本土人才培育;卫生人才引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骨干全科医生培训;进修学习、继续教育;执业医师培训和培育;中医药卫生人员培训;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深化校地、院地合作和对口支援帮扶。 数字卫生健康建设:实施全域医联信息工程建设项目;积极融入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信息平台,重大慢病监测信息平台,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及健康促进管理平台;规划彭山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等公立医院智慧化建设项目;支持全区医疗卫生监管平台建设;建全区、乡、村三级疾病预防信息网络。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辆以及防护设备配备。 |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彭山建设任务要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及时衔接市级有关部门。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本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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