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三届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彭山区坚定贯彻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战略部署的关键五年,也是加快建设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成眉同城率先突破区、“中强”核心增长极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体现彭山区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五年规划。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收官时期,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关键时间节点,编制《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指导彭山区未来五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彭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是彭山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绩显著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彭山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上下联动,统筹协调,聚焦“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各项指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获评“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一、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是彭山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全区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显著。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以来,彭山区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国考断面彭山岷江大桥从2016年的地表水IV类提升至2020年表水Ⅱ类,省考断面毛河桥江桥从2016年的地表水劣Ⅴ类提升到2020年地表水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在100%。

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十三五”以来,彭山区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优良率逐年上升,优良天数比例从2016年的61.8%逐渐增加到2020年的86.6%,超过市定目标任务3个百分点(市定目标为83.6%)。PM2.5年均浓度逐年下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六参数全面达标、重污染天气清零。其中,2020年彭山区PM2.5年平均浓度为29.5微克每立方米(市定目标为43.2微克每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53.5%。

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彭山区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形成彭山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完成20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质控,完成4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和土壤监测工作。截止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完成观音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水气土预警体系建设,建成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1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固体废弃物有效处置率逐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彭山区深入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作,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逐年上升。2018-2020年,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2018-2019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量增加676.153吨,增幅为33.9%;2019-2020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量增加251.35吨,增幅为9.4%。危废往年结存量逐年下降,2020年较2018年,往年结存量减少420吨。

二、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将年度目标任务对应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加强项目建设运营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稳定运行。通过综合采取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清洁能源改造、工业企业达标治理等措施,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2016-2020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削减31.9%、氨氮削减67.9%、二氧化硫削减59.0%、氮氧化物削减26.4%,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

三、城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彭山区坚定不移统筹城乡发展,“一轴两核”、“一园两翼”城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是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等路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截止2020年底,累计建成幸福美丽新村66个、新村聚居点16个;二是龚家堰扩容完成大坝枢纽工程,增加水库最大蓄水量742万立方米,水库蓄水量达到1065万立方米,有效提升了全区的供水能力;三是新改建彭祖新城、城西等9座污水处理厂(站)和27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日处理能力提升2.8万吨;四是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15.2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49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7.87%,较2015年提升2.1个百分点,城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彭山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2020年9月3日,彭山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挥部,进一步压实了创建主体责任,明确细化了任务分工。同时,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76个、国家级生态家园50户、市级生态家园200户、县级生态家园9734户、市级农业生态园区1个。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十三五”以来,彭山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资约400万元统筹开展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建设了全新的环境监测大楼,保障了1500平米的标准监测业务用房。2016年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能力提升建设,新增臭氧、一氧化碳、PM2.5三项指标,监测项目扩至六参数。投入超过350万元扩充购买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离子色谱等大型仪器,夯实区级监测站的基础监测能力。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结合省市区各类专项行动和突击检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试点工作。创新推进“电监管”试点工作,已在全区30余家企业安装试运行,先进经验得到生态环境部交流推广。将“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工作与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积极推进便携式空气颗粒物浓度测定仪、无人机、走航监测车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在生态监测、大气污染源识别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环境监督执法效能。

表1-1 眉山市彭山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20年目标

2020年

实际

完成情况

空气质量

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5.9(6参数)

86.6

完成

县城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50.3

29.5

完成

水环境质量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岷江)水质类别

总磷≤0.33mg/L,其他指标为IV类

II类

完成

桥江桥断面(毛河)水质类别

总磷≤0.33mg/L,其他指标为IV类(2019年)

III类

完成

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0

100

完成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100

完成

生态环境质量

森林覆盖率(%)

37.7

37.87

完成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15

31.9

完成

氨氮

28.2

67.9

完成

二氧化硫

25

59.0

完成

氮氧化物

9.89

26.4

完成

第二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有待持续攻坚

“十三五”以来,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指标总体上均呈现稳步持续改善的趋势,但个别环境质量指标与“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十四五”期间,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需持续攻坚。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待巩固

“十三五”期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上升,但臭氧问题日渐严峻,其中2020年45个污染天中有34天属于臭氧污染,臭氧已逐渐成为彭山区的首要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呈现区域性特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牢固。“十四五”期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将成为彭山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工作之一。同时,工业排放占彭山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比例相对较高(“十三五”期间工业排放废气占彭山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比例均为90%以上),VOCs排放量呈增加态势,VOCs与NOx协同治理、精准治理能力薄弱,尚未形成有效的协同治理模式,臭氧和VOCs治理难度较大,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

二、小流域整治有待进一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全区水环境虽得到明显改善,但部分流域仍不能稳定达标,流域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雨污管网建设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未实现全部收集;二是养殖污染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未治理彻底,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三是农田面源污染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农药、化肥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仍需持续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三、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依然不足

“十三五”以来,彭山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但环境监测能力和执法能力仍有不足之处,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缺乏挥发性有机物与土壤监测能力,污染源快速和应急监测设施设备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二是水和大气自动监测能力不足,不能全面实时掌握水、气环境质量现状,无法为精准治污提供科技支撑,智慧化、智能化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面临机遇

国家和区域重要发展战略提供有利背景。彭山区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一级支流岷江区域),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既是一份重要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次重要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都市圈战略的推进,彭山区将有更高平台参与产业协作、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进一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协同提升。

治理能力体系现代化趋势提供新动能。未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三期叠加”期需要政策改革提供长效机制,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更需要政策改革来提供抓手,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中的作用逐渐凸显,对彭山区生态环境系统从业人员治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从而促进业务能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面临挑战

现代化精准治污能力提升难度大。在现代化环境监管方面,彭山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底子相对薄弱,如何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精准排查污染成因,进而实现精准治污将是彭山区未来一段时间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是彭山区“十四五”期间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挑战。

群众满意度与滞后的供给矛盾亟待解决。当前及“十四五”时期,全社会民众环境意识逐渐提高,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公众参与、社会监管共治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态势,群众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满意程度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长效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将逐渐凸显。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要求”核心要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新格局要求、市委“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重大部署的落地实施,紧紧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的历史机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减污降碳为总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美丽彭山。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布局、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注重科学合理,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做到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应坚持成渝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成都都市圈等国家和区域战略的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助力“十四五”期间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科技创新、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彭山区应抢抓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机遇,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培育成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突出”的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助力建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高端产业生态圈。

示范创新,彰显特色。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统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彭山区应以成功创建四川省省级生态区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结合区域特色,营造示范创新良好氛围。争取早日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结合成都都市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等战略,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强化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合作,区域协调统一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强化公众参与,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创建工作,全力将彭山区建设成为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成眉同城率先突破区、“中强”核心增长极。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21项,其中约束性指标20项,预期性指标1项,涵盖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领域。

表2-1 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基准值

2025年目标

指标

属性

(一)环境治理

1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29.5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比例(%)

86.6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3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100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4

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类别

III类

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

约束性

5

毛河桥江桥断面水质类别

III类

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

约束性

6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7

城市黑臭水体

比例(%)

0

0

约束性

8

地下水质量V类水

比例(%)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9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

73.3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10

化学需氧量工程减

排量(吨)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1

氨氮工程减排量(吨)

/

约束性

12

氮氧化物工程减

排量(吨)

/

约束性

13

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减排量(吨)

/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14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约束性

15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

/

约束性

16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约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17

受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18

污染地块安全

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四)生态保护

19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0.05%

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变

约束性

20

森林覆盖率

37.87

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约束性

21

生态环境状况

指数(EI)

65.8

稳中向好

预期性

第三章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分区管控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准入门槛,合理引导产业转型,积极推进碳达峰行动,抢抓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机遇,以项目招引、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锂电、光伏、化工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产业领域为重点,集中优势资源做优做强龙头骨干企业,做大产业园区。争取到2025年,“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突出”的千亿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优势产业集群成功培育,碳达峰行动稳步推进,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高端产业生态圈初步建成。

第一节 优化全域产业空间格局

细化环境功能分区,合理引导产业布局。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都都市圈战略发展机遇,细化产业功能分区,明确东西“两翼”生态保护边界和农业开发边界,筑牢彭山区生态本底,明确中部四川彭山经开区发展边界,助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现代产业发展,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区。

严格环境准入,科学引导产业落地。试点开展产业园区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估,根据周边资源禀赋、环境剩余容量以及眉山市“三线一单”成果,制定差异化环境准入清单,调整优化全域产业结构、发展规模。抢抓四川彭山经开区创建省级化工园区机遇、电子化学品产业优势,以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力为导向,明确禁止新建类、限制类、淘汰落后类生产产能和生产工艺,以杉杉科技、美国雅宝为龙头,积极引进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业,着重发展基础锂盐加工、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并积极向产业链中下游纵深发展,形成“基础锂盐加工—关键材料生产(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电池生产—电池回收”的锂电产业链,打造以彭山四川经开区为核心的锂电材料产业协作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协作区。

优化彭山区现有产业布局。将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敏感度等作为各产业规划布局的约束性条件,发挥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在产业布局结构中的基础性约束作用,引导现有生产性企业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依托四川彭山经开区逐步推进退城入园、有序搬迁。对符合区域产业规划的企业就地推进提标改造,对难以通过就地改造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实施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对已关停企业,要注重盘活企业用地和生产设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面助力打造产业聚集区。

第二节 助推建立区域循环产业

积极引进绿色产业,打造全域循环产业链。以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为原则,结合资源循环利用、有序回收、无害化处理、再利用开展产业延伸和要素融合,建立全区闭环产业链,识别循环产业链中缺失企业类型,助力构建全域产业链循环组合。对标国内外先进生产水平,扩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加快全域高端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的低碳循环企业落地,切实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探索产业功能区循环化改造。在中部四川彭山经开区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建立“原料-生产废物-再生原料”企业内部循环体系。引入中水回用技术,在园区道路清洗、物流运输车辆冲洗以及生态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梳理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企业物质流动模式,建立废物产生类别、规模等基础信息台账,搭建生产废物循环利用交易平台,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产业链,建立完善交易溯源机制,优化废物利用产业链中缺失产业的入园流程,助推构建废物资源闭环再利用体系。

助力构建生态农业种养循环模式。坚持“科学养殖、生态循环”理念,在彭山区东部、西部大力发展“畜禽-沼气-稻/菜/食用菌”循环生态种养,采用“标准规模化养殖场+种植基地”模式构建养殖场和沼气池能源资源循环链,可将秸秆、蔬菜废弃物代替木料栽培食用菌和畜禽养殖食料,畜禽粪便堆肥后用作粮油、蔬菜、水果等种植业肥料,实现农业生产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循环经济转变。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周边引水沟、蓄水池、排灌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提高农业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建设节水循环农业。

第三节 优化全域能源利用结构

清洁化改造助力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全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优化生产处理工艺助推企业提标改造。针对农业,强化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鼓励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发展节肥节水农业技术。针对工业,加快生产工艺提标改造,持续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督促企业引入中水回用技术,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及生物质锅炉,鼓励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替代。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动态更新源清单,摸清大气污染工业企业底册。在重点行业试点明确降碳目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以及燃煤锅炉改造等工业节能。优化公交线路,推广新能源车辆,配套储电、充电桩等一体化信息配电系统,建成绿色交通能源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等交通节能工具;应用建筑节能改造、高效节能灶具、太阳能热水设施等生活节能设备,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四节 持续深入温室气体管控

严格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以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这一目标愿景为引领,严格落实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管控机制。根据眉山市下达的碳排放减排目标,细化本地区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产业、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率先制定达峰专项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达峰目标,推动全区和重点行业优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全力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区域气候变化应对能力。

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的排放。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低碳比例。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行绿色建筑,探索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试点推广零碳、减碳和储碳技术,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重大技术示范应用,依托森林、湿地等资源建设碳中和林(地)。

专栏一 绿色转型重点工程

中纺粮油(四川)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项目:20t/h燃煤锅炉煤改气(低氮燃烧)。

第四章 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

强化PM2.5和O3协同防治、深入推进工业污染系统整治、深入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积极应对、协同应对区域温室气候变化等工作,多举措狠抓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到2025年,全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定目标要求,O3浓度得到有效控制,PM2.5和O3实现双减双控;区域大气与气象常态化协同机制基本建立。

第一节 推进重点污染要素防治

强化区域O3污染防控。严格落实眉山市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对化工、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实施源头替代,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政府、企业优先采购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制造的产品。建立高VOCs排放企业监管名单,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沥青运输与铺设、“散乱污”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以南方家具产业园为VOCs深度治理试点,规范企业废气收集装置中活性炭、活性棉等吸附介质更换,引导和推广使用光氧、催化燃烧、吸附等多级处理技术。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前发布区域预警提示,实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适当加大增湿降温力度,强化污染天气应对。

推进PM2.5和O3污染协同减排。基于市下达的相关减排考核目标,结合目前NOx、VOCs、SO2、NH3等前体物排放情况,充分考量气候、地形等因素影响,从目标指标、控制区域、控制时段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PM2.5和O3污染协同减排方案,细化重点区域、化工等重点行业PM2.5和O3减排目标,推进PM2.5和O3协同防控。以秋冬、夏季为重点时段,充分挖掘重点行业重点区域NOx和VOCs减排潜力,围绕市PM2.5和O3协同治理目标,细化本地PM2.5和O3协同治理目标,分年度制定实施PM2.5和O3“双减双控”协同治理计划。探索建立“天地空”一体智能化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系统,利用“热点网格”技术,提高全域细颗粒物、臭氧监测能力。

加大NOx和VOCs的协同减排力度。开展O3污染防治控制措施效果评估,确定最优NOx和VOCs减排比例及“十四五”期间各年减排量,明确优先减排的重点控制区和重点行业,持续更新区域NOx和VOCs排放清单,及时修正制定NOx和VOCs协同减排策略。

第二节 强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推进大气工业污染精细化管控。建立工业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在重点区域对化工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细致的“全口径”排查和建档,通过核算重点区域内各大气污染源的PM10、PM2.5、VOCs、SO2、NOx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业源精细化管控方案。基于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利用雷达定点扫描、走航监测等实时监测信息,明确在秋冬季、夏季等重点时段的管控目标,编制工业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方案,实现重点区域工业大气污染源或异常排放源的快速、精准监管。强化工业园区大气精准监管。充分利用空气质量监测微站、气溶胶雷达和VOCs走航车等现代监测手段,健全覆盖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园区大气自动监测体系。实时监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分布情况,分析潜在污染高值分布点位,落实排放源精确定位,及时对工业污染高值点进行执法检查,实现对工业污染源的实时动态精准监管。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推广家具制造业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推进包装印刷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定期开展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排查、整治,聘请环保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解决“疑难杂症”。开展化工企业的废气收集装置密闭性抽查,督促企业定期针对装置的收集效果、运行情况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建立中小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及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境内中小企业复查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防止“散乱污”企业转移。

第三节 深化城市面源污染防治

严格移动源污染防控。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全区铁路、水路货运比例,降低公路运输货物占比,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推进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大力推广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化,加快推进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场所的充换电设施和基供电设施建设,初步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

强化道路扬尘精细化管理。聚焦彭山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旧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分区构建道路扬尘精准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环保+网格”的工作模式,落实网格内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负责人及其责任,彻底消除道路扬尘治理空白区。制定城市重点部位道路扬尘精细化整治专项行动计划,新建区域合理规划相关物料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渣土、石料、水泥、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智慧监管,严查物料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行为。

强化施工扬尘智慧化监管。合理规划全区开发建设进程,施工工地全面实现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对城区重点施工工地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装置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在工地出入口增设扬尘管控监控系统。建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信息共享、联动响应的工作机制,防范区域堆场扬尘,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积极探索餐饮油烟治理新模式,鼓励大型餐饮企业安装独立净化设施、配套统一处理设施、建设公共烟道,向小型餐饮企业推广高标准油烟净化设备,强化餐饮业油烟防治。无内置烟道的餐饮企业不得改扩建,或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在条件符合的地方设置统一烟道。

第四节 加强秸秆焚烧污染治理

强化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联防联控、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护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杜绝田间或就近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充分利用“蓝天卫士”可视化综合监管平台,全方位、全天候对辖区范围内秸秆焚烧进行不间断巡查,逐步实现“人防的防不胜防”向“技防的全方位监控”。

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结合秸秆产地和产量,合理选择秸秆利用方式,对种植散户,推广田边地角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沃土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对规模化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引导建设青贮氨化场地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技术。

创新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通过加大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引进和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发展秸秆饲料加工、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项目,并尝试在秸秆产量高的农业种植区打通交通最后一公里,试点建立秸秆收集、储存、运输等储运体系,助力提高企业化、工厂化利用秸秆的水平。

第五节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纳入彭山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联合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提前做好重污染天气污染防控。

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积极参与成都平原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商,推动区域内信息共享,参与建立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大气污染防治经验做法等专项信息平台。健全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彭山区“三区”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圈,全面推进线上高科技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闭环监管体系构建,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或交叉执法。

专栏二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彭山区南方家居产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项目:项目采用集中共享喷涂,尾气集中处理模式,实现有机废气治理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喷漆房、晾干房、打磨房及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新建高效VOCs尾气处理装置(RTO+沸石转轮系统)。

2、“蓝天卫士”可视化综合监管系统购买服务项目:建设16个双光谱热成像云台摄像机作为前端点位并建设相应的管理平台软硬件,并开展为期三年项目服务。

第五章 治理水生态环境,巩固碧水攻坚战成效

以“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为愿景,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通过“增好水”“治差水”等措施,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到2025年,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标100%;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河流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进一步提升水质,修复水生态系统。

第一节 保障全域饮用水源安全

统筹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龚家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镇(街道)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档案信息,做到“一源一档”,健全预警监控体系与视频监控体系,对龚家堰水源地实施24小时自动视频监控,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做实龚家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保护区内地表径流拦截控制,集雨区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逐步实现农业面源、初期雨水不下湖。推进二级保护区经果林退出和水源涵养林栽植,建设生态隔离带,逐步恢复库区周边自然生态。

深入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监管。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强化落实巡查、检查和水质监测等工作,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及风险源清单。利用无人机航拍与航测等技术手段,对水质安全、环境风险源、水源地保护管理等多方面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推进水源保护区问题“动态”清零。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及风险源清单,科学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事故应急池等应急防护设施,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推进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助力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成效。

第二节 深化流域环境污染治理

健全本地区水环境目标管理体系。以毛河、湄州河等流域为整治重点,合理制定水环境整治计划,将小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解到各个断面、水体和行政区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地下水保护相关工作。探索建立全区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与评估体系,推动构建现状监测和预测预报相结合的水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实现本地区水功能区域水环境控制单元区划体系和管控措施有机融合。

实现流域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控。在岷江、毛河等重点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和综合整治,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类型、分布情况及排污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排污口编码、坐标、特征等基础资料,形成入河排污口信息名录。在排查阶段同步开展溯源分析,研判入河排污口污染类型、污水来源,明确污染责任主体,制订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体系,进行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监测、监控等规范化建设。

强化重点区域工业企业治污减排。建设完善岷江流域沿岸企业、四川彭山经开区等重点区域的废水处理和排放设施,按要求安装进、出水口自动监控设备,强化设施运行情况监管。不定期对园区管网分段式排查抽检,及时排查园区管道漏点、堵点,强化督查,严禁企业偷排漏排。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确保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强力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定期开展主要流域周边畜禽养殖散户污染排查工作,强化监管。完善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智能化监管。养殖散户完善沼气池、蓄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选择“就地循环”利用,建立堆肥还田资源化利用模式,或“异地循环”资源利用,搭建种养信息平台建立畜禽粪污利用追溯、留痕管理,完善粪车收运设施、沼肥中转池健全粪污收运体系,将粪污资源收运至附近养殖场利用。全面推进水产养殖规范化管理,逐步退出毛河通济堰流域范围内对水质影响较大的水产养殖,全区水产养殖场严格落实“一包一”管理和尾水排放申报制度。

探索流域上下游协同管护。进一步完善河长制,从“毛细血管”入手,在支流支沟增设区级河长,设立区级牵头部门。探索生态补偿办法,通过交界断面水质情况对镇(街道)进行水质考核,建立毛河及通济堰流域生态考核补偿办法。探索与周边区县建立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应急联动等机制,强化岷江流域上下游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左右岸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的监管,综合推进水污染物减排和流域环境保护。

第三节 强化生活污水收集治理

加快补齐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全面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分区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科学优化清污分流、管网更新修复和混错接改造,加快补齐老城区污水收集的“毛细血管”;在新建区,对标海绵城市标准体系,完善区内截水沟、排水沟、堤坝、水渠、桥涵和造林等配套工程建设,严格实施雨污分流。

全域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纳管优先、就地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应收尽收。聚居区采用纳管方式,将周边农户生活污水接入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10户以上较聚居区域采用微动力模式处理;散户采用“黑灰分治”方式,通过三格净化池或沼气池处理后综合利用。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率,推动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

严格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建立健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各企业和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善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

保障区域河流生态流量。开展毛河等河流生态流量底线调查,推进控制断面流量监测设施建设,及时掌握流域生态流量变化。在毛河、彭溪河等重点小流域编制枯水季生态用水分配方案,利用通济堰为其他重点小流域提供稳定的生态环境用水和应急供水,开展生态流量调度与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毛河等小流域生态流量。

积极推动再生水回收利用。推行再生水回收利用,重点推进城市绿化、环卫市政、建筑施工、景观生态、消防等特种行业及部分工业生产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领域使用再生水。以四川彭山经开区为试点,组织高耗水行业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循环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

探索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水域岸线规范化管理,加快建设水生态廊道,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谢家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公园建设,优先在部分重点小流域开展河岸缓冲带状况调查,推进实施河段生态修复。强化水生生物生境保护,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结合主要鱼类“三场”分布情况,强化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试点开展水生生态环境监测,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岷江等重点流域及龚家堰水库等重点湖库的水生态监测预警系统。

第五节 推进化肥农药污染防治

巩固强化化肥减量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技术,根据不同区域土壤条件、作物产量潜力和养分综合管理要求,调整优化化肥使用结构,制定各区域、作物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合理利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减少盲目施肥行为。探索推广适用施肥设备,改表施、撒施为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强力推进全域农用地化肥减量行动。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生物肥料、有机环保农药替代行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

专栏三 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

1.眉山市彭山区毛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新建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视频监控系统、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2.武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湿地建设项目:新建2.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1.0万m3/d,预留二期建设用地。同步建设配套人工湿地,提高出水质量。

3.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扩能工程: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1万吨/日提升至2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

4.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建设项目:在城南污水处理厂、保胜污水处理厂、谢家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人工湿地项目。

专栏四 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1.彭山区雨污管网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在全区6个镇街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并新改建场镇和农村居民安置区雨污管网,并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2.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在重点流域开展生态沟渠、水肥一体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

专栏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1.彭山区龚家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道路风险源防范工程,生态缓冲带、生态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工程。

2.彭山区龚家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华预警和污染防治项目:开展龚家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华预警和污染防治。

第六章 推进净土减废,打好净土持久战

全面摸准土壤污染家底,持续推进土壤环境防控,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强化区域固体废物分类管控。到2025年,土壤环境监管水平有效提升,全区耕地土壤环境稳中向好;全区垃圾分类有效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第一节 全面摸清土壤污染底数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中未覆盖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查明污染地块分布情况,分析土壤污染成因,梳理土壤污染类型,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录。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等高风险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排查以及彭祖山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防控区域土壤风险状况调查,完成各类高风险物质、高风险区域、高风险行业的全面筛查、识别与风险等级判定,精准实施土壤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腾退工矿企业用地地块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利用眉山市土壤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区域土壤监测网络建设。

提升动态化土壤环境排查能力。明确彭山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整体思路,配套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培训地方专业监测人员,提升土壤环境排查能力,引导企业建立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建立评估考核制和问责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监管规范化管理考核,定期召开有待解决的土壤环境管理重点问题会议,及时解决土壤管理“盲区”“死角”。

第二节 持续推进土壤环境防控

加强农业源头防控。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持续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综合调控。大力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完善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开展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完善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管控体系,加强有机肥原料分类管理和质量检测。依法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水质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善。

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控。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再生利用行业企业等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并有序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执行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备制度,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防渗漏改造。

第三节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

强化重点区域管控水平。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周边土壤污染重点区域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污染物管控,将重点监控对象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研究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激励机制,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污染设施“零渗漏”、治污设施转型升级等行动。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监管执法工作,加大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

实施耕地分类管控。落实农用耕地分区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对受污染耕地建立农作物种植负面清单,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等方式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按照“十、百、千”(即十亩小试、百亩中试、千亩大范围推广)的顺序,分步骤逐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健康评估,探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评估和服务价值核算,构建土壤生态健康评估与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持续供给土壤生态产品。巩固提升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面推进落实眉山市“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整体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中针对彭山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任务目标。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完善准入管理机制,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严格污染地块准入,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试行“销号”机制。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和高风险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并强化实施过程监管,重点防止非法处置污染土壤。对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

第四节 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协同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成都市、眉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进程,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行农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工作,协同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构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立遗存工业固废管控台账。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工业固废堆放点,完成工业废物堆放点的勘测及取样监测;明确各个堆放点的位置、面积、储存量及废料成份,并对危险性进行鉴别,建立遗存工业固废管控台账。推进固废流转全过程监管。对各类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探索结合GIS系统和GPS系统实现可视化管理和全过程追溯,动态监测各领域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流转、资源化和处理处置状况,量化固体废物各环节资源化利用效率。积极构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平台。围绕家具、化工等产业延长资源利用产业链,在四川彭山经开区探索构建与主导产业相适宜的“原料-产品-废物-原料”循环链条,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鼓励和引导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品,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完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根据本地区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危害特性,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治提升行动,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强化危废产处企业紧密对接,加快推进危险转移管理,构建危险废物流转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规章制度,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坚决杜绝医疗废物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污口自动化监测设备安装。

加强农田废物资源利用。引导使用加厚农膜、可降解地膜等多类型农膜,提高农膜周转利用效率。完善农膜收运设备,采取以旧换新回收方式,鼓励集中回收地膜,建立“镇街组织、群众捡拾、网点回收、集中拉运”的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完善以老叶、茎秆为主的蔬菜废弃物收集储运体系,修建集中堆存点,配备蔬菜废弃物收运车辆和人员,鼓励督促农田主收集蔬菜废弃物,试点建立“菜-虫-饲-肥”种养结合、“菜-炭-肥”还田改土、“菜-沼/菌-肥”能源利用等利用模式,推广蔬菜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控。落实城区垃圾分类管控。开展城区垃圾分类现状摸底排查,梳理各区域垃圾分类难点疑点,建立本地化垃圾分类激励机制;落实垃圾分类实施计划,组建城市生活垃圾宣传管护队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开展立体式宣传报道;鼓励垃圾分类社区试点参加“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垃圾分类示范点小区挂牌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专项实施计划,在江口街道、谢家街道等人口集中区域建立分拣中心,系统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厨余垃圾管理体系。切实摸清城区厨余垃圾产生量、种类、分类排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现状,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采用“桶装车载、换桶直运”密闭收运方式,规范优化城区现有厨余垃圾收运体系。

专栏六 土壤环境修复与治理重点工程

四川迪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调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第七章 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分区开展生态系统管控、保护与修复,强化全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争取到2025年,全域生态空间实现精细化管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有效提升,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机制成功构建。

第一节 严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眉山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结合饮用水源地划分规范,加快建设完善龚家堰饮用水源地的标识、地理界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边界、外环境等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完善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信息台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机制,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岗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网格化监管和巡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环境问题动态清零,实现龚家堰饮用水水源地精细化监管。探索建立生态红线保护成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明确各类空间边界。按照“多规合一”科学统筹,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强化空间用途管制,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格局。

开展生态空间保护,根据眉山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维护生态空间边界,加强维护一般生态空间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通过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建设生态护岸和人工湿地等方式在彭祖山、毛河等重要区域增强生态系统连接度、缓解生态系统破碎化,维护生态安全。严守城镇空间边界,开展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将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接受度等作为约束条件。优化凤鸣、观音等已开发城镇空间布局,合理限制旅游等资源开发产业规模,引导适宜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扩大城镇绿色生态空间,创新构建绿色生态城市。推进农用地优先保护区识别、划分,明确优先保护单元,根据空间适宜性,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在谢家、公义农业聚集区加快配备完善的转运、储备等基础设施,引导农用种业向主产区、中心镇、物流节点和聚集区汇集,促进农业高质量集约化发展。

第三节 强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物种及生境受到人类活动胁迫的程度,建设综合观测站,将彭山区内重点保护动植物、受威胁物种分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强化生物多样性及生境保护和监管。在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地区定期实行封山育林,探索建立涵盖山水林田湖多要素的生态补偿机制,保护物种生境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外来物种入侵预警和应急机制。严格执行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分布及危害程度调查,跟踪周边县市外来物种发展动态,及时评估可能入侵生物的环境风险,动态更新外来物种入侵黑名单。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管,对已入侵物种定期开展其对本地生物多样性损害程度调查,实行外来物种分级分类管理。

第四节 推进区域的常态化监管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优先在龚家堰水库、彭祖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设生态监测站点,建立健全红外线相机、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监测体系,积极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体系,对区域内灰鹤等重点保护生物实现常态化监管。

加强重要区域监管力度。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开展周边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加大对饮用水源地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垂钓、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监管,科学合理规划彭祖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规模,强化岷江航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监管,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第五节 探索生态价值转化途径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托葡萄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产品,依托江口古镇、岷江流域文旅经济带、农业产业园等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打造培育生态文化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品牌,依托岷江航电开发,助力打造“百里岷江画廊”,把彭山区生态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径。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互联网新媒体,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积极推进省级生态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专栏七 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

1、眉山市彭山区毛河及湄洲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建设生态护岸、生态沟渠、生态滤坝、人工湿地等。

2、都江堰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眉山市彭山区红光支渠整治工程:整治红光支渠17.852公里。

3、岷江彭山区青龙大堤南方家私、杉树滩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整治河道3公里。

第八章 防范本地环境风险,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以科学化、精准化、信息化治理为目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多元协调体系,夯实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健康管理工作。到2025年,全区本地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基本健全。

第一节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以岷江流域(彭山段)、重点湖库、四川彭山经开区等为重点,动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岷江流域沿岸、重点湖库等环境风险源底数信息,构建彭山区流域环境风险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完成四川彭山经开区、龚家堰饮用水源地、彭祖山等重要区域的高风险物质、风险源的全面筛查、识别与风险等级评定,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风险行业清单、风险敏感区域清单为基础的彭山区风险管理档案,并实施动态更新。

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对化工新材料等重点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设施。推进环境风险重点企业试行“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节 提升环境事件应急水平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细化落实彭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明确各地潜在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等相关制度建设,将环境风险应急处置纳入突发生态环境安全事件风险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多元共建综合救援应急体系。

助力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助力部门应急联动,增强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环境应急联动能力,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岷江流域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后统一行动、共同处置。

第三节 夯实重点污染风险防控

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规范处置,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开展全区现有化学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开展区域重金属潜在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开展重点区域汞、铅、镉、铬、砷、镍、铜等重金属排放情况调查、监测,组织实施涉重金属行业潜在环境风险评估,建立信息化数据库和潜在环境风险地图,明确具有重金属潜在环境风险的重点企业和场所,并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

第九章 推进能力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动治理信息化、市场化,加快环境执法的现代化建设。争取到2025年,涵盖水、气、土、声、生态等多要素的环境质量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完成,彭山区生态环境信息大数据库初步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第一节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拓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在工业园区增设温室气体、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监测指标,强化PM2.5和O3协同控制监测,试点在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区域增设与人体健康相关监测指标,推进全区秸秆焚烧火点等大气环境视频监测,健全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建设完善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全覆盖,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预警监测站建设,实现全天候监测。

建立土壤监测体系。优化土壤环境监测背景点和基础点布局,初步建立典型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并逐步推进全区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监测点位全覆盖。探索开展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物等新型污染物的监测。

完善噪声监测体系。建立噪声监测站点,配备手持式噪声检测仪,开展对城市、交通干道等重点噪声源的监督监测,强化全区噪声监测。

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机制。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借助区块链、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建设遥感监测体系、完善远程视频监测和地面监测站点,探索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

第二节 推动治理信息化市场化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积极与信息网络建设单位开展合作,建立彭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协作管理机制,整合环境风险源、危险化学品运输、水文气象等基础数据,探索建设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监测子网络,推动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尝试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共同开展前沿监测预警技术研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

探索构建市场化第三方管理体系。构建市场化多元投融资体系,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加强第三方环保机构服务监督,规范环评、环境监测等环境服务市场秩序,积极推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第三方管理机制,实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托管、环保管家等新模式、新业态。建立健全环境服务从业机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固废、污水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等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

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基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探索细化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重点排污企业优先纳入评价范围,扩大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的信息指标,探索推行企业环境保护“健康码”。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与银行、证券、投资等部门联动,发挥联合惩戒强大合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建立评价结果的动态调整机制。

第三节 建设高效环境执法机制

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定彭山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区政府-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压实监管职责。规范设置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完善规范网格事项流转、矛盾隐患排查、重点人员协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强化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区、工业园等敏感区的不定期巡查,建立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纠正”的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模式。

探索构建“一证式”监管体系。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尝试推动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信用评价、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制度深度融合衔接。

加快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制定环境执法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方案,坚持理论培训与现场执法教学相结合,完善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干部系统内外多岗位交流锻炼,提升干部职业技能。加快完成垂直管理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强新政策、新技术的培训、学习与实践,建立“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测仪、电监管、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环境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互联网+”环境问题举报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环境监管执法模式。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评。制定完善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督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化实绩考核实施办法,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制定企业环境责任清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促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工作中,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予以支持或限制,通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调动企业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探索构建城市群协同治理机制。针对岷江、锦江、毛河等跨区域流域以及大气环境,加强与周边区县环境监测工作合作,实现上下游监测数据共享。创新城市间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通报制度,推进与周边城市生态环境政策统一,实施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监测管理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的联防联控联治,助推成眉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专栏八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1、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空气微站30个:背景监测点1个,边界监测点6个,属地评价点位6个,环境监测点12个,园区监测点5个。

2、眉山市彭山区微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新建15个水质在线监测微站(1套8参数,14套单参数)。

3、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物资储备、购买应急监测设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责任,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保障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

第二节 统筹协调

基于“成徳眉资同城化”发展机遇,助力建立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治综合统筹协调机制。大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自下而上”协调和交流,鼓励和支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环保组织间交流协作;做好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第三节 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绿色发展项目倾斜。充分利用上级项目资金平台,强化项目储备,拓展资金渠道;明确重点项目,优先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规范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效益。

第四节 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环保科技投入,科学提升治污能力。重点聚焦水、气、土污染协同控制等领域,加快科研成果的引入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第五节 舆论保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宣传,使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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