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表面活性剂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三路西段10号
4、建设内容:本次建设内容为原“年产18万吨表面活性剂生产项目”的二期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建设用地,对已建6万吨生产线部分设备及部件进行改造与更新;对原项目未建的12万吨生产线,调整为一套8万吨磺化装置和一套4万吨磺化装置,主要生产产品包括烷基苯磺酸、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脂肪醇硫酸钠(8万吨磺化装置年产烷基苯磺酸4万吨/年、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3.5万吨/年、脂肪醇硫酸钠0.5万吨/年;4万吨磺化装置年产烷基苯磺酸0.5万吨/年、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3.5万吨/年),其中4万吨磺化装置待后期市场稳定再开展建设工作。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眉山汇淼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三路西段10号建设“年产18万吨表面活性剂生产线项目”,已于2021年取得环评批复。该项目进行分期建设,2023年对“年产6万吨表面活性剂生产线”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
目前建设单位已验收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汇淼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9302878018
通讯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三路西段1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8382367363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xunlei.com/s/VOZNTJpOgtdABSurxsakjREvA1#
提取码:r23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根据上方公众意见表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单位:眉山汇淼科技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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