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0吨/年A产品(蜜白胺)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50%N-甲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地点: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3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成的MPP、哌嗪阻燃剂厂房和MCA厂房富余位置分别布置200吨/年A产品(蜜白胺)生产装置的合成工序及后处理工序,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釜、三合一干燥器、离心机、吸收塔、超滤膜机组等;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成的吗啉厂房和罐区内富余位置布置3000吨/年50%N甲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釜、蒸发器、净化装置、原料储槽、产品储槽等;两套生产装置需要的水、电、气、汽及污水处理消防、库房、检维修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990068547
邮箱:36980079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工环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工
电话:1568059318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qOUYlRMJZhNG4NgAHi0bg?pwd=lwfo
提取码:lwfo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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