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起,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管局同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针对本次整治,我局结合“春雷行动2022” 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执法子行动,同步开展燃气领域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着手解决城镇燃气安全治理难点问题,以排险除患为抓手,督促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根据专项整治计划,联合检查组现已对辖区谢家街道、观音街道、江口街道内16家餐饮店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走访排查,重点查看场所内液化气钢瓶数量及检验合格标识情况。现场检查中发现应报废液化石油气瓶6只,部分经营者表示,过期气瓶已单独存放并未使用。但为切实保障气瓶使用安全,检查组再次严格要求场所负责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责令商户停止使用、杜绝使用应报废气瓶,将其送返经销点及充装点,按流程进行报废处理。同时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经销点加强气瓶安全管理,督促餐饮等气瓶使用单位对长时间未使用的气瓶要及时到经销点进行更换,杜绝超期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开展,彭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加强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的监管,严肃查处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确保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同时为有效预防气瓶安全事故,我局从源头出发,组织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建设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综合运用眉山市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摸底数、管环节、溯源头”,建立完善、实时更新液化石油气钢瓶档案信息,杜绝未注册瓶、未检验瓶、超期瓶、报废瓶等不合格的气瓶流入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