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办文通知45号),结合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累计发布工作动态36条,政策文件1条、财政信息6条、规划计划2条、环评审批57条、行政处罚决定10家、环境保护类公示公告33条、饮用水水质状况12条。报告所列数据统计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年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未出现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签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在行权事项、办事服务、政策解读、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方面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信息。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调整、规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本年新增“曝光台”栏目。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严格信息公开审签制度。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加强。

2022年,将继续积极加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其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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