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义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上取得了进一步提高完善。2021年公义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要求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及时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布的政务工作动态及其他事项。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镇党政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录入、审核、系统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公义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8条、财政类信息4条、其他信息73条。

(五)监督保障。制定网站挂网登记台账,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批制度。严把审核关,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完善,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工作常态化有待加强;二是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动态更新效率。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发文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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