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彭山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满足彭山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统筹推进财政预决算、招投标采购、规范性文件、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结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

2022年,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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