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眉府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在行政许可公示方面,我局严格依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遵循合法、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公示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我们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许可结果也进行了公示,截止12月,我局公示已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2248项,方便申请人及时了解办理状态,实现办理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和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ps.gov.cn/上公示权力清单及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在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楼、各超限车辆检测站、驻站办、渡口等地公示行政权力事项、主体、执法程序、裁量标准、救济途径、监督方式等;将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公示栏;将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执法场所;将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示在执法场所。截止12月,我局公示行政处罚事项56项,行政强制事项327项。我局政府集中采购22个,采购总金额约1890.00万元;本年无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30条,主动信息公开共384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1条、招投标信息6条、双公示36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多措并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彭山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彭山区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及股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的全过程,做到责权明确,使信息工作不断规范。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协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3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彭山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彭山区交通运输局接下来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依法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交通运输方面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操作简便明,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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