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1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按照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彭山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政务服务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方式,依法依规处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平稳推进。

(一)主动公开。2021年,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列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透明贯彻到工作各个环节。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共2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发布。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对所有上网信息做到全面、严谨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二是发布信息及时。对区政务服务热线12345的来电咨询及时回复,不能办理的件按程序转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全程跟踪回复结果。对各业务股室的规章制度、工作方案等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审核公开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彭山服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强化社会评议。通过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企业接待日等途径,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安排专人对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进行常规检查,有效解决建网管网机制落实不到位,栏目更新周期过长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业务工作的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坚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及时、全面、真实的反映广大群众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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