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 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 行动方案(2019—2022年)》、《关于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制定《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落实农场主社会保障扶持政策细则等九个细则的通知》,现予公示。如有异议或其他意见,请于7日内(2021年1月20- 26日)向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袁野,联系电话:15183332761
特此公示。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落实农场主社会保障扶持政策细则等九个细则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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