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7月6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的批文,2021年11月25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同意对2021年全区村级防疫人员拨付彭山区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现对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花名册进行公示。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花名册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37633826
特此公示!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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