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5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0日
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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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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