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晓冬免职的通知
川府函〔2021〕20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任晓冬的四川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26日
上一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下一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惠朝旭、戴林莉职务的通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